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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日报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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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日报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杜虎)近日,为有效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吐鲁番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20条政策措施》下称《(20条措施》),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20条措施》主要体现在复工复市、财政税收、金融服务、降本增收、为企服务等方面。在促进市场主体复工复市方面,科学有序推动批发零售、餐饮、文化娱乐、居民服务等行业和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复工复市,加大对涉旅企业的纾困力度,继续执行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或缓缴政策,对全市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申请将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由80%提高到100%,补足保证金期限均延长至2023年底。
在财政税收减免方面,依法落实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等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
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的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不影响征信记录、免收罚息。对受疫情影响停驶的营业性货车、营业性客车,经客户主动提出申请后,对其停驶对应的时间进行保险期限顺延,顺延期限最长不超过180天。
在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方面,受疫情影响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原有减免基础上再减免1个月租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低保、低收入及新就业人员等,租金减免1个月。鼓励引导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向受疫情影响最终承租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房屋租金减免。降低市场主体水电气暖等生产生活成本,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城市居民落实“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实现欠费不停水、不停气、不停暖,免收滞纳金。根据疫情期间车辆停运实际情况,免交出租车辆和营运车辆管理费。对静态管理期间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及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的停车位实行免收停车费政策。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按期进行年度审验的,临时延长两个月办理期限,延期办理期间车辆免予处罚。继续落实减半征收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
《20条措施》提出,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提高中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高昌区中小微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经营7日以上的,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提高企业稳岗返还比例。有效发挥民政资金临时救助作用,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新冠肺炎患者,可根据需要直接给予临时救助。
对其他生活困难患者以及因不能就业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吐鲁番市将强化为企服务,加强法律服务保障,加强对国务院、自治区和吐鲁番市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宣传,送政策上门、促政策直达;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精准帮扶,及时解答和处理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的现实问题;加大对本地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产品销售帮扶力度,鼓励引导电商平台销售、直播带货等方式,扩大销售市场。
来源:吐鲁番日报融媒体中心
http://www.tlfw.net/Info.aspx?ModelId=1&Id=388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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