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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7    浏览次数:    【字体:

吐鲁番市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吐鲁番市气象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吐鲁番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吐鲁番市示范区姑师路68号,邮编:838000,电话:0995-8522104)。

一、总体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和视察新疆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新疆气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单位实际,细化任务措施,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好依申请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气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行政许可事项相关材料及办理情况及时更新,加大气象部门预、决算信息及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和时效。2023年发布预警信号46条,依托“吐鲁番天气”微信公众号发布天气预报36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2023年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吐鲁番市气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梳理内部工作流程和信息发布审核职责,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建设。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构及专职人员。通过规范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程序,严把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关,发挥政务公开监督保障职能。科室负责人对所在科室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再由市局办公室负责对外发布信息的审核并及时记录,重大气象信息发布则须经市局领导审批。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吐鲁番天气”微信公众号、全国防雷防灾减灾平台依次主动公开有关气象方面的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不断组织经办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培训,深入了解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重点对公开的格式、内容、时效等进行梳理,进一步督促推进基层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对微信公众号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内容更新,防止出现滞后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吐鲁番市气象局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各类相关平台,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主动公开等制度需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职责分工需要细化等。

2024年,吐鲁番市气象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新疆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到全面深化气象改革、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和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工作大局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加强政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和应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吐鲁番市气象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吐鲁番市气象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