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吐鲁番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吐政办函〔2023〕3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进一步推动全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吐鲁番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安排部署;
2.研究吐鲁番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制定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规划、计划;
3.提出社会科学普及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建议,协调解决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重大问题;
4.发挥各成员单位优势,动员和组织全社会支持参与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5.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按程序向吐
鲁番市委、人民政府报告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情况。
二、联席会议组织形式
1.联席会议由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信办,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文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广播电视局、文物局、党史研究室、党校(行政学院)、文博院、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文联、社科联、融媒体中心等2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社科联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2.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市社科联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3.联席会议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吐鲁番市社科联,由市社科联分管社科普及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主要任务是通报情况、分析形势、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部署工作等。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召开部分联席会议成员或联络员参加的专题会议,专项研究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2.会议由召集人或由其委托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与议题相关的市直部门、区县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学者列席,研究相关工作。
3.成员单位根据《条例》、结合工作职能,落实本单位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所承担的各项任务。每年向联席会议报送本单位在职能领域内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情况。
4.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5.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备案;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四、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集人:
尼加提·尼亚孜市政府副市长,鄯善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召集人:
孙世锋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杉圣市社科联主席
成员:
董锦远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张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黄金环市发改委副主任
何建斌市教育局副局长
赛买提·艾依提市科技局副局长
陈健市司法局副局长
阿不来提·阿不拉市财政局副局长
洪恩学市人社局副局长
潘海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沙塔尔·色提尼亚孜市文旅局副局长
彭岩市卫健委副主任
马西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何立群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刘森林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陈新林市委党校副校长
曹洪勇市文物局党组成员、文博院院长、博物馆馆长
李玲市总工会副主席
胡嘉丽团市委副书记
麦热比耶·卡哈尔市妇联副主席
阿力木·依明市科协二级调研员
胡中正市文联副主席
孟晓明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