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598667/2022-00427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吐政办函〔2022〕76号
  • 公开日期:2022-08-05

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推动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5    浏览次数:    【字体:

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推动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吐政办函〔2022〕7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推动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


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推动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关于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发〔2022〕12号文件精神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新政发〔2022〕61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新商发〔2022〕3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增强消费信心,全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结合吐鲁番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稳定增加汽车消费

推动汽车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加强政企联动,各区县、示范区要持续组织开展汽车消费季活动,举办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汽车展会,采取政府补贴、厂家让利、金融保险优惠等惠民举措,联合汽车销售企业、成品油经营企业、汽车厂商、保险公司等多方合力促进汽车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开展新能源车等汽车下乡活动,推动农村汽车消费。积极宣传、推动落实购买新能源车和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等优惠措施,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推进加油站、商场等场所充电桩(站)建设。便利二手车交易,推动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和国家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跨省通办”,推动优化或取消二手车购车不合理证明,优化二手车交易环境。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促进汽车更新消费,健全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规范有序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和分支机构备案,引导企业提高收车服务水平。(市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税务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居住类商品消费

支持家电家居家装企业通过发放消费券、惠民券、商超促销奖励、与金融机构合作推出优惠消费信贷等手段,引导刺激增加消费。鼓励支持家电销售企业加大家电购置补贴、以旧换新补贴力度,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支持重点家电销售企业在全市开展“家电下乡惠民消费节”活动,对指定家电产品给予5%-10%的消费补贴,支持家具销售和家装企业开展家居消费补贴惠民节活动。(市发改委、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释放餐饮消费潜力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面开放农家乐、宴会厅等餐饮消费场所。鼓励各区县、示范区因地制宜开展各类线上线下餐饮促消费活动,完善餐饮服务标准,支持以市场化方式推介优质特色饮食,提升市场人气,提振消费信心。鼓励各区县、示范区开展吐鲁番美食推广、烹饪技能评比及美食节活动。支持商协会名厨委员会等民间机构开展特色菜品研发、创建标准、技术交流等活动。鼓励餐饮企业丰富提升菜品,加快创新经营模式,推动餐饮企业加快数字化发展,引导餐饮企业与电商配送平台合作,依托B2B配送方式,提升餐饮原材料供应链水平。围绕区域特色美食、品牌餐饮、网红餐饮,发布美食电子地图,打造本地风味餐饮榜单。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大型餐饮企业开展社区养老助餐服务。(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放公共消费场所

各区县、示范区要合理增加公共消费,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面开放活畜交易市场、农村巴扎等公共消费场所,对外开放营业,实现“物流活起来”“市场旺起来”。发展夜间经济,以打造“夜美吐鲁番”为主题,围绕旅游夜间经济,着力发展“时尚活力型、商旅融合发展型、便民服务型”夜间经济形态,完善夜间消费格局,促进夜间市场繁荣,带动旅游消费增长,在符合公共安全和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鼓励夜间商业和市场延长夜间营业时间。(市发改委、财政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公安局,各区县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扩大旅游消费

针对本地居民实行景区免门票优惠政策,疆内游客实行景区门票半价优惠政策,针对团队游客出台专门优惠政策,做大游客总量,迅速恢复和提升旅游人气。鼓励文旅企业、金融机构等组建文旅消费联盟,制定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景区淡季免费、演出门票打折等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政策,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拉动文化和旅游消费。举办好六月非遗主题、七月研学主题、八月葡萄节主题活动的策划实施,筹备举办中国丝绸之路吐鲁番葡萄节。开发、完善吐鲁番夜巴扎、吐鲁番知夜、葡萄风情夜市、幸福路步行街、楼兰风情夜市、望沙巴扎等一批夜间经济载体。拓展夜游交河、夜读苏公塔、夜品葡萄沟、夜行坎儿井、博物馆奇妙夜、乘“驴的”赏夜景、葡萄风情夜市、月光湖公园欢乐水世界等旅游夜产品新业态。鼓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在周末、节假日适当延长开放时间。针对暑期、旺季旅游市场,结合吐鲁番实际,开发丝路古道、研学、采摘等新线路、新产品,开展踩线和推广活动。(市文旅局、发改委,各区县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力促电商消费

鼓励各区县、示范区广泛开展“县域活动+直播推介带货+网红孵化培训”多元一体的直播带货活动,积极推进鄯善电商产业园、托克逊电商产业园、韵达众鲜数字化直播基地建设,加大与抖音等电商平台合作力度,做好葡萄、葡萄干等农产品的销售工作,促进消费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商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发展节日消费

各区县、示范区要依托优势资源,利用中秋、国庆等节日消费旺季,组织开展商品促销、非遗展示、美食节庆、文创产品展销、民俗体验等主题促消费活动,推动建立促消费常态化机制,培育一批特色活动品牌。顺应年轻群体消费需求,支持商家举办咖啡、茶饮、电音等主题消费节,打造时尚、休闲城市生活方式。(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