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598667/2022-00720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吐政发〔2022〕73号
  • 公开日期:2022-11-30

【专项规划】关于印发吐鲁番市“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3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印发吐鲁番市“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的通知

吐政发〔2022〕7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吐鲁番市“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5日

(此件有删减)


吐鲁番市“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准确研判“十四五”期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新特征、新变化、新趋势,明确林草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战略任务、重大举措,描绘好未来5年吐鲁番市林草发展蓝图,对推动生态文明和美丽吐鲁番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吐鲁番市是荒漠化土地面积较大,危害较严重的地区之一,开展沙化土地治理是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和基础。为切实把握吐鲁番林草发展新机遇,大力推进林草产业转型升级,构建林业生态安全屏障,全市上下深入学习并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积极对接服务新时代“一带一路”倡议,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谋划吐鲁番市林业草原融合以来的第一个五年发展规划,力争打牢基础,促进林草事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必将对推动吐鲁番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生态保护优先战略、维护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生态安全、推进美丽吐鲁番建设产生重大深远影响。

第一章“十三五”建设主要成就及形势分析

“十三五”以来,在吐鲁番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全市林草系统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总目标,抓住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的林草业可持续发展道路,不断深入推进林草业生态建设,大力发展林草产业经济,强化林草科技支撑能力建设,深化林草业体制改革,切实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稳步增长,民生林草业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草原生态治理成效明显,为新时期吐鲁番林草产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1.1“十三五”建设主要成就

1.1.1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十三五”以来,吐鲁番市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绿色通道造林、沙化治理、农田防护林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重大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稳步实施,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初步形成以农田、道路、水渠防护林为骨架,绿洲边缘乔、灌、草防风固沙林为裙带,天然荒漠灌木林为屏障的绿洲生态防护林体系。到2020年,全市森林资源总面积为357.15万亩,森林覆盖率为3.4%。

1.1.1.1造林绿化成绩突出。“十三五”以来,吐鲁番市完成营造林50.31万亩,其中,三北防护林人工造林19.5万亩,封育21.5万亩,累计实施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9.31万亩,累计完成育苗面积9244亩,生产苗木7682万株,有效保护了全市葡萄、西甜瓜、红枣等重要农林作物,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提供了良好生态保障。

1.1.1.2沙化治理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积50.51万亩(其中人工造林面积19.5万亩,封育21.5万亩,退耕还林面积9.31万亩,草方格0.2万亩)。高昌区结合三北五期造林,积极开展沙化土地治理工作,有效治理沙化土地;鄯善县紧抓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试点项目;托克逊县结合国家林业重点工程项目,有效推进沙化土地治理工作;库姆塔格沙漠公园升级为国家级沙漠公园,主要风沙危害区生态得到了有效治理;艾丁湖湿地公园升级为国家级湿地公园,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控制。

1.1.1.3退耕还林工程效果明显。2016-2020年,共实施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营造林面积9.31万亩,总投资14265万元。中央累计拨付完善(前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第二轮补助)2875.87万元,补助面积31.95万亩,中央拨付的完善(前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第二轮补助)已全部足额到位,并已按合格面积兑现发放到位。积极配合国家、自治区退耕还林检查验收组,验收我市新一轮退耕还林,确保全市退耕农户享受国家退耕还林政策补贴。为我市生态建设,农民增收,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1.2草原生态保护成效凸显

“十三五”以来,始终把生态治理摆在草原发展的首位,强化草原监督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征占使用草原、乱采滥挖等破坏草原行为,每年实施草原禁牧998万亩、实施草畜平衡144万亩。通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退耕还草、退牧还草等重大项目工程,全市草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草原生态得到有效恢复,草原工作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到2020年,全市天然草原面积为1152.28万亩、可利用草原面积1038万亩(其中:高寒草甸130.14万亩、植被覆盖度100%;温性草甸63.69万亩,植被覆盖度100%;温性草原211.89万亩,植被覆盖度70%;温性荒漠草原177.79万亩,植被覆盖度49%;温性荒漠339.54万亩,植被覆盖度40%;低地草甸228万亩,植被覆盖度55%),草原自我更新修复能力得以提升,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草原生态持续向好。

1.1.2.1持续推进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2016年开始、启动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组织退牧还草、退耕还草等草原生态保护工程,重点治理沙化、盐渍化、退化草原,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成效更加明显。通过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草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草原生态得到了进一步改善,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显著,天然草地植被盖度明显提高。大力推进退耕还草工程建设,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项目资金3140万元,完成3.2万亩退耕地优质饲草料作物种植任务。通过采取禁牧、灌溉改良、鼠害治理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全世界最大的纯属骆驼刺草场得到有效保护,骆驼刺草原退化、沙化有效遏制。

1.1.2.2不断提升草原生物灾害防控能力。草原鼠虫害由原来的大面积集中连片高密度暴发转为现在的分散式点片状中低密度发生,预测预报和综合防控成效显著。目前全市基本建立起自治区、市、区县三级监测预警体系,测报准确率达89.5%以上,为草原生物灾害防控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1.1.2.3不断加快草原资源监测和草原生态评估。依靠国家、自治区生态监测项目,加强草原巡护和致火灾因子监测,建立森林草原火灾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及时发布火灾风险隐患,实现动态、准确、全覆盖监测,适时掌握草原生态状况,定期发布草原生态评估信息,为宏观决策和指导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全市未发生草原火灾等灾害隐患。

1.1.3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有序推进

1.1.3.1艾丁湖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推进艾丁湖国家湿地公园申报,编制完成《新疆吐鲁番艾丁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16年12月27日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试点。先后向自治区申报了《新疆吐鲁番艾丁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实施方案》,申请中央补助资金500万元,完成了界碑、界桩等设立,明确湿地公园边界、功能分区界及保护管理区域,完成2100亩生态梭梭林、湿地生态环境自动监测系统、管护站、办公设备等建设,对艾丁湖生态区域上游部分退耕还林、关井退田,控制上游用水量、闲余水源补给等措施,使艾丁湖湿地植被退化严重地区植被得到了恢复,湿地萎缩和功能下降趋势得到了遏制,艾丁湖湖面始终保持在15平方千米以上,其中2月湖面最大,达20平方千米。水流之地,地面植被恢复生机,芦苇、红柳、梭梭、骆驼刺、盐节木等盐生植被生长茂盛,艾丁湖流域生物多样性也得到恢复,目前湿地公园内植物共有11科24属29种,脊椎动物共有4纲12目23种(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白尾鹞和鹅喉羚),特别是大雁、野鸭、雀类鸟类数量大幅增加。

1.1.3.2自然保护地不断得到整合优化。扎实开展保护地优化整合,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要求,完成《吐鲁番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的编制、初审及补充完善工作,吐鲁番7处自然保护地初步得到优化整合,切实提升了自然保护地管理能力。扎实做好《吐鲁番火焰山-葡萄沟-坎儿井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认真完成风景名胜区基础资源调查、规划的初审、修改意见的完善等工作,为今后吐鲁番火焰山-葡萄沟-坎儿井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利用提供了根本遵循。

1.1.3.3野骆驼保护区生态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全力推进“绿盾”专项行动,累计投入资金5300余万元,用于保护区违法违规活动清理和地质生态环境恢复工作,14处违法违规活动全部得到清理,共拆除清理地表建筑设施12565平方米。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恢复工作,恢复地质环境破坏面积3.18平方千米,回填土石方量约620万立方米。保护区内14处违法违规活动中的12宗采探矿权全部实现变更及注销,按期完成整改销号。投入236万元专项资金,完成了勘界立标外业调查、界线勘查、立桩立碑立标和成果内业整理等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保护区位置、界线和范围,为保护区生态保护划定了明确“红线”。

1.1.3.4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加强巡查力度。为认真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全市连续多年开展了“雷霆专项行动”“绿剑专项行动”等,加强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越冬地、繁殖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和集群活动区等重点区域的野外巡护,对发现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干扰野生动物生息繁衍活动的行为和违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打击。特别是冬季,每年组织巡查和食物投喂等活动,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能力;加强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日常监测,密切关注辖区内候鸟、野生动物的种群动态和健康状况,提高保护能力;加强保护宣传,每年利用“爱鸟周”、巴扎日等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进机关、进校园,在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人与野生动植物密切接触等高风险区,设置警告牌、宣传牌,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十三五”以来,共组织巡护100余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册),制作宣传展板40余块,救助野生动物650余只。

1.1.4特色林果业稳步发展

1.1.4.1特色林果业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20年,全市林果种植总面积达83.68万亩,其中:葡萄57.04万亩,红枣13.64万亩,杏10.85万亩,核桃1.27万亩,其他0.86万亩。2020年果品总产量128万吨,其中,葡萄121万吨,红枣0.72万吨,杏5.97万吨。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6370元,其中,林果业人均纯收入5896.5元(葡萄5179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6%(葡萄占31.6%)。以葡萄为主的特色林果业的发展,为吐鲁番市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做出了巨大贡献。

1.1.4.2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初具规模。按照市委提出的“稳定面积、调优结构、强化管理、提质增效”的发展思路和“强化管理稳产量、结构调整强品质、深挖潜能增效益、三产融合兴生态”的总体要求,吐鲁番市大力推进实施葡萄精品园、万亩桑园、万亩杏园建设。期间,全市共建成葡萄标准化生产示范园29.8万亩,红枣标准化生产示范园5万亩,杏标准化生产示范园2.2万亩,共建立领导干部领办、创办特色林果示范园487个。林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和特色示范园的建设,为特色林果产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

1.1.4.3林果产品增收实现全新突破。葡萄产业一直是吐鲁番市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吐鲁番市各级党委、政府多措并举拓宽葡萄销售渠道,通过参加中国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等各类展销会,积极举办中国丝绸之路吐鲁番葡萄节、客商座谈会、联谊会、葡萄采摘季等活动,大力宣传推介鲜食葡萄、葡萄干、葡萄酒、红枣、桑葚、核桃等林果产品,大幅提升了吐鲁番以葡萄为主的特色林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鲜食葡萄销售量每年递增,为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三五”期间,年均鲜食葡萄销售40万吨以上。

1.1.5森林草原资源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1.1.5.1建立完善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严格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对林地实行用途管制,切实做到依法按程序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2016-2020年共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事项47宗,审核审批使用林地面积104.3212公顷。严格执行“十三五”期间采伐限额,2016-2020年共办理林木采伐17492立方米,未超限额采伐。全面推进全市林地年度变更工作,形成“一张图”、“一套数”,推进“以图管地、以规划管地”。2018-2020年共完成了171个疑似图斑的核查整改,对在森林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查处整改。开展了吐鲁番市“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于破坏林草资源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从严从快查处一起、问责一起、警示教育一批。

1.1.5.2不断加大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力度。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办法和管护质量检查办法,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管护责任,进一步加大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管护质量。认真编制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16-2020年共争取11620.24万元。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公益林216.93万亩,聘用管护员180人,人均管护面积11919亩。共有管护站(所)32座,其中:中心管护站(所)10座,一般管护站(所)22座;瞭望塔2座、大型宣传牌129个,标志牌33个。林区道路7千米;配备管护交通车4辆,摩托车67辆。期间,全市国家级公益林土壤变化不明显、地类未改变,面积未减少。由于抚育管理措施和管护措施有效,生物多样性逐步增强,林分生长状况良好。招聘管护人员对减轻我市就业压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1.1.5.3林木管护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巩固提高林木管护水平,持续深入开展林木抚育管护工作,2015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木管护工作的意见》,从管护技术标准、模式方法、政策资金、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林木管护对策和措施,建立健全林木管护长效机制;2017年5月27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吐鲁番市林木保护管理条例》,同年9月1日起施行,是吐鲁番撤地建市以来成立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促使林木管护迈入法治化轨道。市、各区县政府将林木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通过免费林木灌溉用水、以公益性岗位招聘护林员等形式加强林木管护工作。“十三五”以来,市级财政共投入林木管护经费2000余万元,各区县财政投入2000余万元。同时,积极探索依林养林、实行林木社会化管理模式,鼓励支持专业队伍管护、专业合作社、公司等力量参与林业建设,采取承包、租赁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林木实现社会化服务、市场化运作,吐鲁番市绿园绿化管护公司等林木管护公司相继成立。期间,通过严格落实疏通渠道、浇水松土、修枝涂白、补植补造等管护措施,全市林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林木管护实现了历史性重大突破。

1.1.5.4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卓有成效。全市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针,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特别是林果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春尺蠖、葡萄斑叶蝉、白星花金龟等常规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程度明显减轻,实现了有虫不成灾,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其中特色林果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5%以上。“谁经营、谁防治”的林业有害生物投入机制初步形成。林(果)农防治投入积极性高涨,初步形成了“经营主体投入为主、国家投入为辅、地方财政补充”的良好投入格局,明确责任,强化领导,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行政领导责任制,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同时明确林(果)农在有害生物防治中的主体责任,发挥林(果)农主观能动性。政府主导作用、林(果)农主体责任,技术部门技术服务、监督指导责任得到充分体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得到全面加强,市、区县机构规格升格、人员编制增加,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全面建成。全市以两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点(高昌区、鄯善县)和一个自治区级测报点(托克逊县)为骨干,以自治区级地州测报点(市林检局)为纽带,以县乡基层监测点为基础的市、区县、乡(镇)三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网络体系不断完善。

1.1.5.5国有林场改革进展顺利。自2016年启动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以来,吐鲁番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24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吐鲁番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利用中央财政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4474.5万元,重点解决了红柳河林场和双水磨林场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等问题,尤其解决了国有林场职工社会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科技推广培训等问题,目前,吐鲁番市两个国有林场的各项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同时,全面加强了两个林场的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期间争取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资金150万元,林场职工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1.1.6林业科技体系不断健全

1.1.6.1地方林果技术标准不断健全。立足吐鲁番林果生产实际,把果品质量、栽培技术、苗木生产、加工技术作为标准制定的重点,相继制定出台地方特色林果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63项(其中,涉及葡萄生产技术标准20项,红枣生产技术标准生产技术标准13项,桑生产技术标准15项,杏生产技术标准15项)。通过下发《吐鲁番市领导干部领办、创办特色林果业标准化示范园工作手册》、《葡萄种植管理技术明白册》等技术手册、技术宣传单,指导农民开展标准化生产,有效促进了吐鲁番市林果栽培管理的规范化,对实现标准化栽培、集约化管理和高标准建园、提高林果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提供了技术保障。

1.1.6.2林业科技推广力度不断加大。大力实施科技兴林战略,鼓励和支持林业科研项目的实施,先进技术的推广运用,注重科学技术培训和科普宣传,全面提升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期间,累计推广葡萄品种改良技术、架式改造技术、“三改、两控、一优化”技术、单叶绝后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有机肥生物发酵技术、红枣整形修剪技术、杏树整形修剪技术等先进实用技术20余项,示范推广面积累计达50万亩次。实施各类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12项,组织各类林业科普活动20余次,印发林业实用技术资料12万份(册),悬挂标语50次。2016-2020年,全市累计举办各类林果实用技能培训5591场,570623人次,发放技术宣传资料15万余份(册)。

1.1.7森林草原旅游与康养产业快速发展。以“万亩桑园、万亩杏园”为主体的桑杏旅游产业快速发展。按照“以林促旅、以林兴业”的要求,围绕万亩桑园、万亩杏园等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因地制宜举办吐鲁番杏花季、桑葚季等一系列主题活动,扎实推进林业产业与旅游深度融合,顺应城市居民休闲、观光、旅游和农事采摘体验需求,吸引了大批游客,极大地推动了吐鲁番市旅游产业发展,促进了林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吐鲁番五大葡萄主题公园、洋沙河森林公园、五道林森林公园及葡萄、杏等采摘园等为体的城市近郊林业旅游不断兴起,城市居民休闲、观光、旅游设施不断完善,群众生产生活质量逐步提升。以高昌区火焰山-葡萄沟-坎儿井风景名胜区、艾丁湖国家湿地公园、鄯善县库木塔格沙漠风景名胜区等资源保护与利用协调发展,林草资源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1.1.8林草项目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市共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专项等林草项目280个,累计争取项目资金61152.46万元。其中:市本级项目52个,争取项目资金3732.74万元,高昌区项目74个,争取项目资金22223.27万元;鄯善县项目80个,争取项目资金16914.43万元;托克逊县项目71个,争取项目资金18132.02万元;示范区项目3个,争取项目资金150万元。

1.2“十三五”林草发展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评估

吐鲁番市“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防风治沙造林、绿色通道造林、沙化土地治理、农田防护林造林、乡(镇)村绿化工程稳步实施,初步形成以农田、道路、水渠防护林为骨架,绿洲边缘乔、灌、草防风固沙林为裙带,天然荒漠灌木林为屏障的绿洲生态防护林体系。全市森林面积从2015年的346.78万亩增加到2020年357.15万亩(其中:天然针阔叶林16万亩、荒漠灌木林201万亩、平原绿洲人工林140.15万亩),森林覆盖率由2015年的为3.15%提高到2020年的3.4%。

吐鲁番市完成营造林50.31万亩,其中,三北防护林人工造林19.5万亩,封育21.5万亩,累计实施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9.31万亩,累计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积50.51万亩。

全市林果产业围绕“稳定面积、提质增效”发展思路,全市葡萄面积稳步发展,截至2020年,全市林果种植总面积达83.68万亩,其中:葡萄57.04万亩,红枣13.64万亩,杏10.9万亩,其它2.1万亩。2020年果品总产量128万吨,其中,葡萄121万吨,红枣0.73万吨,杏5.97万吨。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6370元,其中,林果业人均纯收入5896.5元(葡萄5179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6%(葡萄占31.6%)。全市共建成各类林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37万亩,其中葡萄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29.8万亩,红枣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5万亩,杏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2.2万亩。

2016年开始每年实施禁牧998万亩,实施草畜平衡144万亩。通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退耕还草、退牧还草等重大项目工程,全市草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草原生态得到有效恢复,草原工作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促进了农区畜牧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到2020年全市草原植被平均盖度40.36%,比2015年(35.71%)提高4.65%。

全市国家级公益林土壤变化不明显、地类未改变,面积未减少。建立健全林木管护长效机制,出台了《吐鲁番市林木管护保护条例》,通过严格落实疏通渠道、浇水松土、修枝涂白、补植补造等管护措施,全市林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国有林场改革全面完成。

全市以葡萄为主的特色林(果)有害生物检疫御灾、监测预警、防治减灾体系全面建成,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防治率达到85%以上,其中特色林果防治率达到95%以上。

大力实施科技兴林战略,累计推广葡萄品种改良技术、架式改造技术、“三改、两控、一优化”技术、单叶绝后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有机肥生物发酵技术、红枣整形修剪技术、杏树整形修剪技术等先进实用技术20余项,示范推广面积累计达50万亩次。全市累计举办各类林果实用技能培训5591场,570623人次,发放技术宣传资料15万余份(册)。

“十三五”以来,全市林草行业规划主要任务目标基本完成,约束性指标顺利实现。

吐鲁番市“十三五”林草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序号

  

2015

2020

2020年实际执行情况

  

生态保护

1

森林覆盖率%

3.15

3.5

3.4

约束性

2

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

35.71

40

40.36

约束性

3

林木管护成活率%

≥85

≥85

≥90

约束性

4

义务植树尽责率%

≥90

≥90

≥90

约束性

经济民生

5

露地林果种植面积(万亩)

75

80

74.9

预期性

6

果品总产量万吨

90

110

128

预期性

7

林草产业年总产值(亿元)

37.26

50

60.32

预期性

8

葡萄产业产值(亿元)

15.52

18

18.86

预期性

基础保障

9

有害生物成灾率

≤2

≤2

0.13

预期性

10

林木良种使用率%

85

85

85

预期性

11

种苗产地检疫率%

100

100

100

预期性

12

火灾受害控制率

0.01

0.01

0.0001

预期性

13

苗木自给率%

95

95

96

预期性

1.3困难与挑战

1.3.1生态建设难度不断加大

吐鲁番自然条件严酷,林草生态系统较为脆弱,生态承载力不足,局部生态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生态保护修复任务繁重。吐鲁番市是新疆最干旱缺水的区域之一,地下水不足,降水量较少,年平均降水不足20毫米,生态用水紧张已经成为制约林草业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的最大难题。同时,随着生态治理逐步深入,吐鲁番市生态保护修复的结构、分布和重点均已发生变化,部分林地资源由于抚育经营跟不上,林分质量差、生长量低,普遍存在树种单一、结构简单、老化退化等突出问题。随着全市林草业建设的深入推进,水资源结构性缺水,立地条件恶劣,造林难度大、成本高等原因都造成生态治理难度不断加大。总体来看,吐鲁番市绿洲生态治理局部向好、但“边治理、边发生、已治理、又复发”现象依然存在,生态依然脆弱的格局还没有改变。特别是植被、草地、土地沙化、自然灾害等生态问题,依然是制约吐鲁番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生态“瓶颈”,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1.3.2林果业高质量发展有待提高

吐鲁番是我国葡萄产业化发展先行区,建园早、规模大,大部分葡萄园基础设施老化,棚架低矮,通风透光性能差,田间管理以手工操作为主,大量使用劳动力。架式改造是产业提质增效的第一步。但由于一次性投入较大,葡萄架式改造进展较慢,机械化率不高。吐鲁番葡萄主栽品种无核白,栽培面积与产量均占到90%左右,品种结构单一,尚需进一步优化。科技示范园示范带动作用有待进一步提升。水肥一体化管理有待进一步推进,标准化种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商品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关键技术环节科技攻关、实用技术推广能力不强,集约化、现代化林果产业体系尚未形成。

1.3.3防灾减灾能力有待提高

近年来,极端气候变化显著加剧,低温冻害、大风沙尘、连续高温天气、干旱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有害生物影响范围和风险相应增加,严重危害吐鲁番市林草产业的健康发展。随着以葡萄为主的特色林果业发展规模的快速扩张,各种灾害防控人才缺乏,防治手段相对落后,传统防治措施(化学药剂)对环境污染影响较大,灾害综合防控能力显得比较薄弱,难以有效应对风险日益增加和危害范围不断扩大的灾害威胁。因此,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能力的提高。

1.3.4林草事业发展科技支撑力量薄弱

2019年9月26日全国林业和草原科技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我国林草科技发展还存在基础薄弱、机制不活、高端人才匮乏、产学研结合不紧、科技支撑能力不强等问题。而我市属于祖国西部偏远地区,科技创新能力、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林草业科学精深研究相对更加低、少、弱。此外,林草工作管理手段落后,高水平、智能化监测和管理装备缺乏,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不足,在信息传递、数据管理、资源监测、灾害防控、服务群众等方面受到很大制约。没有科学、完善的林草科技制度,就没有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吐鲁番市近年来虽然在林草科技制度建设上做了大量工作,但林草科技制度总体上仍处于滞后状况,且与现实需求之间的矛盾显得愈发突出。比如,科研管理机制不活,青年人才培养乏力,基层推广人才缺失严重等,都成为制约我市林业草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2.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党中央“补短板、建优势、强能力”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林草发展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生态安全、乡村振兴、绿色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有机结合,紧紧围绕“一二三四五”发展目标(即聚焦林草高质量发展一个重要目标,健全和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和森林草原防灾减灾体系两大体系,重点推进林草生态体系建设、特色林果产业发展和沙漠特色产业三大任务,强化依法治林治草、种苗产业发展、林草(果)科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四项保障措施,落实生态修复与保护、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特色林果提质增效、林草有害生物除治、自然保护地建设五大行动),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快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为林业和草原现代化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技支撑,为建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富农强市吐鲁番作出积极贡献。

2.2基本原则

2.2.1坚持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始终聚焦总目标,服从总目标,坚定落实总目标,确保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落到实处。

2.2.2保护优先,着力建设生态屏障

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把保护放在优先位置,把生态保护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生态保护,协调兼顾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重大改革,全面推进林草生态系统治理,建设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从实际出发,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在植被恢复上,宜造则造,宜封则封,造封结合。全面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增强自然生态系统功能,提供高质量生态产品,不断筑牢生态屏障,推进美丽吐鲁番建设。

2.2.3质量优先,坚持绿色发展

以“发展速度不降低,重点攻坚有突破,科学经营上水平”为推手,注重林草产业生产力结构调整,注重质量效益,推进林草产业治沙、固土、护田等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全面完善林草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全面保护天然林、湿地、草原和生物多样性,加大防沙治沙力度,打造绿洲生态系统,促进生态、经济、社会等多种效益充分发挥,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林草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2.2.4坚持以水定绿,量水而行。坚持生态建设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本依据,通过规划水资源论证,分析区域水资源条件对规划的保障与约束,以合理确定规划目标。严格落实“禁开荒复耕、禁农业新打井、禁节水增地、禁荒漠造林”的“四禁”政策。按照“合理开发地表水,严格控制使用地下水”的原则进行取水许可申请审批,尽可能利用已有水源进行取水。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2.5深化改革,实施创新战略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不断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实现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注入强劲动力。继续巩固和深化国有林场、集体林权制度、林长制等林业改革,深化落实草原改革,创新完善绿水青山持续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长效机制,为吐鲁番林草事业释放动力活力。

2.2.6改善民生,推动林果业转型升级

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林草发展重要任务,创造更丰富的生态产品,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实现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大力推进林草产业巩固脱贫成果,促进贫困人员就业与增收,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坚持特色、生态、精品、高效的发展思路,加快构建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现代林果业生产与营销体系,推动实现林果业由传统产业向现代信息化、科技化、产业化迈进,把吐鲁番林果业打造成为自治区高效生态现代林果业发展优势区和科技示范区,实现生态美和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2.2.7保护资源,强化支撑保障

坚持全面保护林草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自然保护地资源,树立保护生态首先要保护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大局意识。通过全方位强化自身建设,在制度建设、政策制定、保障机制等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扎实推进能力提升建设,加大基础设施、科技支撑、人才队伍、机构、种苗、灾害防控、生态资源监测等方面支撑保障能力。

2.3有利条件和机遇

2.3.1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为林草事业发展提出了根本遵循

林业草原是人类宝贵的资源,不仅具有固碳释氧、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削减污染、净化空气、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重生态功能,还有生产木材、经济林果、生物药材等多种经济功能以及美化环境、游憩康养、促进就业、脱贫解困等多样化的社会功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林草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林草业要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发展林草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亲自主持会议研究林业草原重大问题,多次视察林区牧区工作,多次就林业草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为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根本指引。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成立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标志着我们党对林业草原在国家大局中的地位、作用和使命有了新的定义,林业草原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具有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

2.3.2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寄予林业草原发展新期盼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指出,发展林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要多种树、种好树、管好树,让大地山川绿起来,让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美起来。良好生态环境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提升人民幸福感的基础和保障,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人民群众由过去“求生存”到现在“求生态”,由过去“盼温饱”到现在“盼环保”,由过去“要硬化”到现在“要绿化”,这些都对发展林业草原寄予了新期盼。林业草原建设只有把保护优化生态环境、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增加生态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涵养水源、净化水质、保持水土、固碳释氧、吸霾滞尘、调节气候、美化环境、休闲游憩、健康养生等强大生态功能,切实增强生态产品和林草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才能满足社会对林业草原的多样化需求。

2.3.3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为林草事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将为新疆林草发展提供了资金、技术、政策、人才等良好条件。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推进三北防护林工程、自然生态保护地建设、退牧还草、湿地保护与修复、现代特色林果业、林果园地经济等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新疆生态保护、特色林草产业及生态旅游等快速发展,不断改善脆弱的生态环境,加快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生态屏障,吐鲁番林草事业发展必须抓住这些难得的发展机遇。另外,国家大力实施乡村振兴、精准脱贫等重大战略,在新疆落地了一大批林草重大项目,陆续推出了一大批重大政策举措,为加快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平台和机遇。通过参与实施这些重大战略,为实现全市林业草原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2.3.4高质量发展赋予林业草原发展新使命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明确,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林业草原改革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加强供给侧改革和生态提速增质是新时期对林业草原改革发展的新要求。高质量发展下,要求林业草原发展要充分统筹经济、社会和生态三大效益,增加多元投入,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大力发展绿色产业,既要切实打好还欠账、增容量、提质量的生态攻坚战,也要增加经济总量,丰富优质生态产品和林产品供应,为稳增长,满足社会高品质生态需求作出积极贡献。高质量发展要求林业和草原强化创新驱动,培育发展新动力,拓宽发展新空间,构建发展新机制,实现提质增效。加快完善生态文明制度,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理清政府和市场权责,更好地发挥政府在生态保护和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于吐鲁番林草事业来讲,带来了发展理念、体制机制、政策制度等需要全方位地转变和完善,也需要加快适应高质量发展,不断夯实林草事业在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对生态系统实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推进特色林果业精深加工,创新发展林草生态旅游,着力解决林草发展中生态保护体制机制不顺、生态建设空间布局不系统、林草产业经营水平不高等问题,注重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产品,实现林草高质量发展。

2.3.5建设田园城市为林业草原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2017年2月5日,作为乡村新型产业发展亮点的“田园综合体”被写进中央一号文件。建设现代田园城市是吐鲁番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新发展理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谋划“十四五”以及更长一个时期吐鲁番发展的新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为此,吐鲁番市积极探索“田园综合体”模式,即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特色小镇和乡村综合发展,全面推进田园城市建设,按照“城中有田、田中有城,城中有林、林中有城,城中有园、园中有城”的思路,努力把吐鲁番打造成“社会稳、人民富、城乡美、生态好”的田园城市。紧密结合吐鲁番市林业草原实际,加强对林业草原跨越式发展思路的研究,把林业草原建设摆在扩大生态优势、做强绿色产业、建设森林城市的突出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林业草原作为绿色园林城市建设的主体,在发挥好生态安全屏障优势、创造更好生态条件、助推安康富美吐鲁番建设进程中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2.4规划目标

“十四五”时期,吐鲁番市林草业发展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战略和全市总体规划要求,认真落实“一二三四五”发展目标,即聚焦林草高质量发展一个重要目标,健全和完善自然保护地和森林草原防灾减灾两大体系,重点推进林草生态体系建设、特色林果产业发展和沙漠特色产业三大任务,强化依法治林治草、种苗产业发展、林草(果)科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四项保障措施,落实生态修复与保护、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特色林果提质增效、林草有害生物除治、自然保护地建设五大行动,林草业功能多样化、经营科学化、管理信息化、装备机械化、服务优质化将快速推进。到2025年,林草发展空间进一步优化,土地沙化趋势明显减缓,绿洲生态状况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特色林果为主的绿色产业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林草业经济在农村经济结构中比重进一步加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林草业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中做出重大贡献。

2.4.1林草业生态屏障更加稳固

林草业生产力布局进一步优化,生态承载力明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安全屏障功能更加完善。到“十四五”末:新增人工造林面积13万亩,完成封育20万亩,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33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45%,全市生态布局愈加合理,系统更趋稳定,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

2.4.1.1绿洲生态系统。依托三北防护林工程、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退化林修复、美丽乡村建设、低质低效林改造等国家和自治区林草重点工程,扎实推进国土绿化,有效改善吐鲁番生态环境,提升生活质量和宜居水平。

发展方向:稳步推进绿洲内部防护林体系建设,强化退化绿洲内部防护林修复,积极保护和利用好退耕还林成果,提升平原绿化管护水平,提高林木覆盖率。加强县城绿化美化和村庄绿化美化建设,强化绿洲内部防护林体系建设,突出净化功能和美化功能,改善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加强退化森林和残次林修复,封补抚改并举,逐步提高抗旱、抗碱、防风、固沙树种比例,增加适宜本地生长的景观树种,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

2.4.1.2荒漠生态系统。以自然修复、封育保护为主,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增加林草植被,推进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加强防沙治沙示范区建设,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风沙源头和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

发展方向:以高昌区艾丁湖镇、亚尔镇、恰特喀勒乡、火焰山镇、三堡乡的周边风沙地,鄯善县迪坎镇、达浪坎乡、吐峪沟乡,托克逊县夏镇、郭勒布依乡、博斯坦镇、伊拉湖镇等风线风沙区的风沙沿线为重点区域,坚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坚持全民义务植树和社会资本参与造林相结合,发动全社会力量大规模植树增绿。因地制宜,实施林草重点工程,打通连接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绿色廊道,构建绿色防风固沙屏障。稳步推进芒硝湖荒漠林区、觉罗塔格山荒漠林区等生态脆弱区的生态系统修复,自然修复与人工促进相结合,以点带面,综合治理,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2.4.2草原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和治理

全市草原退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草原生态明显改善,草原生产力稳步提升,草原科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草原畜牧业因灾损失明显降低,草原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强化,草原生态功能显著增强,到“十四五”末,全市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43%,划定基本草原面积900万亩(占天然草原总面积的80%以上),改良草原达到100万亩。全市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达到162.64万吨,人工种草面积达到10万亩,牧草种子基地0.5万亩。草原禁牧面积控制在998万亩以内,草畜平衡面积达到144万亩,实施草原围栏封育45万亩。有条件的地区逐渐开展禁牧制度。

发展方向:加强在绿洲外围风沙前沿及天山南坡天然草场沙化区域大力实施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工程,坚持退牧退耕还草,加大人工种草投入力度,扩大草原改良建设规模,提高草原牧草供应能力。持续推进草原生态建设工程,补充天然草地不足,启动草业良种工程,加大优良草种繁育体系建设力度,逐步形成草品种集中生产区。加大牧草种植业投入,出台草产品加工业发展激励政策。

2.4.3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治理

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根据生态保护红线的区划标准,科学合理地将生态红线分解落实到各区县。将生态红线保护纳入政府责任制考核,创新保障红线的机制,坚决打击破坏红线行为。整合现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野骆驼自然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解决自然保护地区域交叉、空间重叠的问题。

发展方向:对现有库木塔格沙漠公园、艾丁湖沙漠公园、艾丁湖湿地公园、火焰山地质公园、罗布泊野骆驼保护区等整合优化,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优化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评估和考核机制,初步形成布局较为合理、功能较为完备的自然保护地网络。

2.4.4特色林果业提质增效稳步提高

按照市委“强葡萄、精瓜菜、优畜牧、兴特色”的发展战略,加强特色林果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林果产业富民效果显著,葡萄种植面积稳定在60万亩以内,葡萄产业提质增效明显,葡萄优质果率提高到30%以上。其他林果种植面积稳定在25万亩(其中:红枣5万亩、杏13万亩、桑等其他果树7万亩),积极推进葡萄架式改造工作,全市鲜食葡萄销售力争每年达到总产三分之一以上,新建各类林果休闲采摘园100个。

发展方向:以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为目标,推进葡萄基地生产能力提质升级,推广普及机械化生产,持续改善机械作业基础条件。强化林果贮藏保鲜、精深加工能力和果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全面推广葡萄“三改、两控、一优化”标准化生产技术,优化葡萄种植结构、大力开展特色林果示范园建设、葡萄架式改造,加快特色林果标准化生产园建设,强化特色林果种植管理水平,大力开展水肥一体化,农药化肥减施增效,单叶绝后、节本增效示范推广和绿色有机葡萄生产技术推广应用,推进鲜食葡萄销售工作。稳步发展其他特色林果、全力发展休闲林草业。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发挥援疆机制,着力搭建营销平台,积极开拓林果产品市场,提升林果品牌影响力,促进林果产业提质增效和带动农民持续增收。

2.4.5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2.4.5.1不断提升森林草原资源管理水平

把严格保护作为核心要求,把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作为重要任务,把森林督查作为最大驱动力,加强对全市176.52万亩国家级公益林,998万亩草地、34.87万公顷自然保护地及丰富的物种资源进行全面管护,明确管护目标,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吐鲁番森林资源管理有序,林地保有量、森林蓄积量和森林覆盖率稳步增长。

发展方向: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完善各级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严格林地草地保护利用。建设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全面整合森林资源监测、森林生态功能监测、森林增长指标考核、林地“一张图”建设等内容,创新监测技术,提高监测水平,建立市、区县、乡(镇)一体化的森林生态状况年度监测体系。绿洲内部通过更新改造、择伐补造、抚育改造、渐进改造等修复方式,认真落实《吐鲁番市林木保护管理条例》,逐步提升绿洲防护林管理水平。

2.4.5.2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显著提高。

坚持依法防控,严格落实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准确性、检疫御灾预防性、防治减灾及时性有效提升,加大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治技术和地面远程施药等先进技术手段的推广应用,确保森林草原资源生态安全。全市以葡萄为主的特色林(果)有害生物检疫御灾、监测预警、防治减灾体系全面建成,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以下,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市、区县、乡镇三级草原管护体系明显增强。草原鼠虫害预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鼠害生物防治比例提高到85%,虫害生物防治比例达到60%。

发展方向: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以现有测报点为基础,建设布局较合理、主测对象较齐全的测报网络体系。加强检疫御灾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市、区县两级检疫封锁网络,探索并逐步建立林业植物检疫追溯机制,建立健全重大检疫性有害生物可查询的电子数据库。强化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善药剂药械储备库,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能力。

2.4.5.3森林草原防火体系更加健全

进一步健全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机构,稳步增长防火投入,市、各区县政府将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利用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资金项目,在一区两县建立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各一座。

发展方向:以高昌区旭荣沟、鄯善县芒硝湖、托克逊县库米什镇国家级公益林区、黑山草场、吐托快线骆驼刺草场等火险区为重点,积极开展市域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提高防火物资和扑火装备储备水平,构建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防控体系,优化生物防火林带的空间布局,完善工程阻隔带和生物隔离带体系,全面提升林区林火阻隔能力,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08‰以下。

2.4.6林草种苗发展基础愈加扎实

开展吐鲁番以葡萄为主的特色林果种质资源的收集、选育和繁育,收集、保存葡萄品种20个,试验试种其他林果品种,为特色林果业发展提供种苗保障。建立经济树种、草种引种汇集、良种选育科研基地,补充吐鲁番市林草生态建设和林草产业发展的树种、草种储备,选育适宜于吐鲁番本地的优良品种,加强林木良种和草种繁育的本土化水平,丰富吐鲁番生态建设树种资源和草种资源。到2025年,全市累计良种育苗面积0.5万亩,年产苗木1800万株,造林良种使用率达85%以上,苗木自给率达到95%。

发展方向:加大葡萄品种优化改良,充分综合考虑杨树、沙枣、榆树等保证本地适生树种的基础上,向防护用材林、防护经济林和防护景观林方向发展。加强骆驼刺种子等本地适生草种的选育、保存和收集。

2.4.7林草科技水平和人才队伍建设逐步提升

筹建集品种选育、产品价格、理化指标检验、病虫害检验重点实验室1个,长期示范推广科研基地50个。围绕本地林果品种制定地方标准10-20项。建立科技示范园60个(6000亩),推广林果新品种10个、推广面积5万亩、辐射面积30万亩。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40万亩。引进或培养全市林草尖端人才5名,拔尖人才15名,计划培训果农15万人次。

发展方向:着力抓好科学研究,着力加快成果转化,着力强化平台建设,着力提升标准质量水平,强化林草队伍建设,加强基层林草队伍建设,开展人才定向培养,壮大新型职业林农草农队伍。

2.4.8野生动物资源和野骆驼保护区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坚持推进“四防”“四不准”(防盗、防火、防滥砍滥伐林木、防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不准国家和地区规定保护的珍稀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不准任何单位、个人私自买卖、收购、走私野生动物及皮张,不准进入野生动物栖息地或保护区放牧,不准随便进入野生动物栖息地或保护区进行任何形式的副业产业),大力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和原生地,维持我市生物多样性。

发展方向:坚持以生态系统和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为宗旨,以自然修复野生动物栖息地和野生动植物生境为目标,以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预警为措施,持续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能力,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建设。持续强化以荒漠生态为主的野骆驼保护区保护能力,全面禁止在野骆驼保护区范围内开展采矿、挖沙等违法活动,深入保护区开展野骆驼的分布、数量、变化情况调查,了解野骆驼活动区域、种群结构、采食、饮水、迁徙、活动规律、习性等,确保野骆驼自然保护区吐鲁番片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吐鲁番市林草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2020

2025

  

1

森林覆盖率%

3.4

3.45

预期性

2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118.36

126

预期性

3

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

40.36

43

预期性

4

林木管护成活率%

≥90

≥90

约束性

5

义务植树尽责率%

≥90

≥90

约束性

6

湿地保护率(%)

44.24

55

预期性

7

沙化土地治理面积(万公顷)

8.5

8

预期性

8

林草产业年总产值(亿元)

60.32

70

预期性

9

经济林面积(万亩)

74.9

80

预期性

10

果品总产量万吨

128

135

预期性

11

葡萄产业产值(亿元)

18

20

预期性

12

林草良种使用率%

85

85

约束性

13

森林火灾受害率(‰)

0.08

0.08

约束性

14

草原火灾受害率(‰)

0.08

0.08

约束性

15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4

≤4

约束性

16

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

≤1

≤1

约束性

17

种苗产地检疫率%

100

100

约束性

18

苗木自给率%

95

95

约束性


第三章主要任务

3.1推进林草生态体系建设

坚持绿化为民、绿化惠民,遵循科学规律和群众意愿,推动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合理布局各类绿化空间,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与自然修复相结合的方式,科学配置林草植被,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荒则荒。坚持以水定绿、量水而行,巩固和扩大良好生态空间,增强自然生态功能,构筑吐鲁番市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完成营造林33万亩(人工造林13万亩,封育20万亩),完成村庄绿化130个,完成退化林修复13万亩,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2万亩,完成低质低效林改造及平茬复壮14万亩,发展梭梭接种肉苁蓉面积10万亩。新增防风治沙林面积33万亩。

3.1.1科学开展国土绿化

全市计划完成营造林33万亩(人工造林13万亩,封育20万亩)。

稳步合理建设绿色通道。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结合道路、堤坝等防护工程设施以及沿线城镇、乡村绿化工作,建设市域绿色通道。国道、省道绿色通道建设,应以防风固沙、改善环境为主要功能。县、乡道路沿线绿化,应以防风固沙、美化环境为主要功能。风沙前沿、园地周边绿化应以保持水土、防风固沙为主要功能。绿色通道建设应选择生态、经济、观赏价值较高的树种,选择根系发达、适应性强、无病虫害、主干通直、抗病性强的良种壮苗,有条件的地方可栽植和发展经济林。

大力建设防风固沙林。以高昌区艾丁湖镇、亚尔镇、恰特喀勒乡、火焰山镇、三堡乡的周边风沙地,鄯善县迪坎镇、达浪坎乡、吐峪沟乡,托克逊县夏镇、郭勒布依乡、博斯坦镇、伊拉湖镇的风线风沙区为重点区域,坚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坚持全民义务植树和社会资本参与造林相结合,发动全社会力量大规模植树增绿。因地制宜,实施林业重点工程,打通连接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绿色廊道,构建绿色防风固沙屏障。

加快推进县城绿化美化。加快推进各区县县城绿色低碳建设任务,市林草局牵头,联合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开展县城绿化美化任务,采用乡土植物,实现与周边山水林田草沙自然生态系统融为一体,通过规划建绿、拆违增绿、破硬复绿、见缝插绿,科学论证、合理规划建设县城绿地,实现居民“300米见绿,500米见园”。持续开展“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创建活动,推进河湖沿岸河岸护岸林建设绿化,开展河道植绿、维护生态泊岸,增加生物固氮。全市计划至少建设1个试点,开展县城绿化美化,其他县城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加快乡村绿化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按照“一村一景、一村一韵”要求,重点绿化已建和新建富民安居区,高标准绿化村庄街道,完善绿化进出村道路。积极引导村民开展庭院绿化,利用房前屋后空闲地种植果树,因地制宜建设适度规模的休闲采摘园,发展庭院经济,打造“碧水、蓝天、绿地”相映成趣的生态宜居家园。鼓励各村开发建设面向城市居民,以乡村旅游观光、体验乡村生活、感悟乡村文化、回味乡愁为产品内涵的休闲度假类乡村旅游产品,形成一个集种植采摘、特色餐饮、旅游观光、休闲度假为一体的综合性乡间生态园区。全市计划共完成村庄绿化130个,每个村庄投资20万,共投资2600万元,其中高昌区50个,鄯善县50个,托克逊县25个,示范区5个,村庄绿化覆盖率由15%提高到22%。

科学开展义务植树。坚持科学绿化、规划引领、因地制宜,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建立起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社会协同的造林绿化新机制,鼓励和引导新型主体积极参与国土绿化。拓展义务植树尽责形式,通过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志愿服务、“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等多种途径,提高适龄公民尽责率。坚持因地制宜,以水定林,宜造则造,宜封则封,科学施策,大力营造混交绿林体系。鼓励营造生态经济兼用林,推广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林地经济效益。

3.1.2大力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

全市计划完成退化林修复13万亩(高昌区2万亩,鄯善县6万亩,托克逊县5万亩),完成森林抚育15万亩(高昌区5万亩,鄯善县5万亩,托克逊县5万亩)。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2万亩(高昌区3万亩,鄯善县4万亩,托克逊县5万亩)。完成低质低效林改造及平茬复壮14万亩(高昌区5万亩,鄯善县4万亩,托克逊县5万亩)。

努力推进荒漠生态系统修复。优先将艾丁湖沙化区域、库木塔格沙漠前沿等主要风沙源区、风沙口、沙尘路径、沙化扩展活跃区和荒漠化区作为重点突破区域,以自然修复、封育保护为主,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增加林草植被,推进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加强防沙治沙示范区建设,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风沙源头和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稳步推进芒硝湖荒漠林区、觉罗塔格山荒漠林区等生态脆弱区的生态系统修复,自然修复与人工促进相结合,以点带面,综合治理,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加强退化森林和残次林修复,封补抚改并举,逐步培育为混交林、复层林,增加抗旱、抗碱树种、乡土树种、长周期树种比重,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

优化管建防护林体系。发挥防护林对农业生产“增产增质增效”的生态防护功能,农田按照窄林带、小网格模式,因地制宜,以杨、榆、沙枣、柽柳等树种为优先,以桑、杏等经济树种为补充,建设高标准防护林网,逐步实现农田林网占耕地面积达10%以上。对缺边断带防护林进行补植补造,更新改造自然老化、退化防护林,积极解决因防渗渠、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使用导致已建防护林缺水退化问题,巩固现有防护林造林成果,完善防护林体系建设。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全面贯彻落实《退耕还林条例》和《关于印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巩固第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和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成果。认真完成以前年度补助资金的兑现任务,维护好退耕户的合法权益,提高退耕户营林护林积极性,巩固工程建设成果。鼓励各区县结合第一轮退耕还林政策或通过对第一轮退耕还经济林地实施低效林改造、品种改良等方式,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允许对第一轮退耕还生态林地进行评估后,依法依规调整林种,种植具有良好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树种,在保障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前提下,紧密结合市场需求,积极探索林果、林药、林花等多种森林复合经营模式,有序发展林下种植业。切实巩固发展已有成果,努力将“绿水青山”打造成“金山银山”。

大力发展沙漠特色产业。以保护森林生态安全为前提,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提高林地生产力和综合效益为核心,发展沙漠特色产业。重点发展肉苁蓉产业,引导农民承包或建设生态梭梭林,用于接种肉苁蓉。鼓励实验试种野西瓜、甘草、锁阳、罗布麻、麻黄等。依托沙漠特色产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实现以林养林,改善农区生态环境。发展梭梭—荒漠肉苁蓉10万亩,其中高昌区4万亩,鄯善县4万亩,托克逊县2万亩,建设沙漠特色经济示范基地10个,其中高昌区4个,鄯善县4个,托克逊县2个。每个示范基地面积不少于500亩。

专栏3-1国土绿化重点项目

1.三北防护林工程

持续推进绿洲外围重要沙源地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沙化土地治理,巩固绿洲生态屏障。持续推进绿色通道建设工程,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种草,沿高昌区艾丁湖景区道路、机场道路、新G30国道;鄯善县境内国省干道、县乡道;托克逊县吐托快速路、G314道路、S301省道大力推进绿化工程。全市人工造林13万亩,封育20万亩,其中高昌区人工造林3万亩,封育5万亩,鄯善县人工造林5万亩,封育10万亩,托克逊县人工造林5万亩,封育5万亩。

2.乡村绿化美化工程

开展村庄道路、庭院、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建设公共休闲游园。全市村庄绿化130个(每个村庄投资20万),其中高昌区50个,鄯善县50个,托克逊县25个,示范区5个。

3.艾丁湖区域荒漠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

生态保护与修复总面积15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种草8.94万亩,封沙育林育草56.84万亩,退化林修复5.18万亩,退化草原修复69.55万亩,森林抚育10.82万亩,工程固沙1.45万亩。

4.造林补贴项目

全市计划申请造林补贴任务6.5万亩,其中高昌区2.5万亩,鄯善县4万亩。


3.2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把严格保护作为核心要求,把森林经营作为重要任务,把森林督查作为最大驱动力,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加强对全市176.52万亩国家级公益林、10万亩人工林进行全面管护。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管护质量和水平,确保吐鲁番森林资源管理有序,林地保有量、森林蓄积量和森林覆盖率稳步增长。

3.2.1加大林木资源保护力度。完善各级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全面推进林长制,严格林地保护利用。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控制各类工程占用征收林地,从严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切实加强对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监管,确保临时占用林地合法有序,到期后及时恢复林草业生产条件、恢复森林植被,防止临时占用林地对森林资源造成永久性破坏。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证森林资源安全。全面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持续加大投入,促进国家级公益林可持续发展,加强管护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管护人员素质,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稳定队伍,加强对全市176.52万亩国家级公益林进行全面管护,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管护质量和水平,巩固好绿洲天然生态屏障。加强管护站(所)建设力度,提高装备水平。加强管护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管护人员素质,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稳定队伍,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管护质量和水平。加强森林经营监管,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和凭证采伐制度,深入推进林木采伐管理“放管服”改革,完善市、县一体化森林资源监测体系,抓好森林资源“一张图”管理、更新和应用。推广遥感、无人机等GIS新技术的应用,积极推进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一套数、一个体系监测、一个平台监管,逐步实现森林资源全方位、全天候监管。加强森林资源督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队伍和林草业执法队伍建设。

3.2.2建设森林资源监测体系

加强全市森林资源的基础调查,建立本底数据库。建立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森林效益等重要森林指标的动态监测网络、数据更新与维护体系、评价与报告制度。全面整合森林资源监测、森林生态功能监测、森林增长指标考核、林地“一张图”建设等内容,创新监测技术,提高监测水平,建立市、区县、乡(镇)一体化的森林生态状况年度监测体系。

3.2.3强化林木管护力度

深入贯彻《自治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吐鲁番市林木保护管理条例》精神,健全和完善林木管护长效机制,明确林木管护目标,压紧压实党委、政府责任,健全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实行最严格的林木保护管理制度。针对道路、农田等人工防护林中的杨树、榆树、沙枣等过熟林木,通过更新改造、择伐补造、抚育改造、渐进改造等修复方式,进行林带更新,全面提升防护林质量。加强森林抚育措施,主要通过修剪、涂白、除草、浇水、病虫害防治等抚育管理,优化林分结构,改善林木生长环境,促进林木生长发育,提高森林防护效能。规划期间,全市重点区域管护面积11万亩(高昌区2.2万亩、鄯善县1.8万亩、托克逊县7万亩)。全市农田防护林管护10.1万亩(高昌区4.5万亩、鄯善县3万亩、托克逊县2.6万亩)。

专栏3-2森林保护与修复项目

1.退化林修复工程

巩固原有防护林工程建设成果,对进入成过熟期、生长停滞、功能下降的防护林采取截伐更新、林(冠)下造林更新、萌芽更新、伐桩嫁接更新、渐进更新、补造、抚育等方式进行修复,以切实提高防护功能,增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利用部分退化林修复资金开展葡萄架式改造,红枣、杏园更新改造之用。全市完成退化林修复13万亩,其中高昌区2万亩,鄯善县6万亩,托克逊县5万亩。

2.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工程

对全市176.52万亩国家级公益林进行全面管护,高昌区64.83万亩,鄯善县96.74万元,托克逊县14.95万亩。

3.森林抚育工程

全市森林抚育15万亩,其中高昌区5万亩,鄯善县5万亩,托克逊县5万亩。

4.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

全市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2万亩,其中高昌区3万亩,鄯善县4万亩,托克逊县5万亩。

5.低质低效林改造工程

全市低质低效林改造及平茬复壮14万亩,其中高昌区5万亩,鄯善县4万亩,托克逊县5万亩。

3.3加强草原资源保护、管理与利用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持续实施草原禁牧998万亩、实施草畜平衡144万亩,推进草原生态的有效恢复。以骆驼刺草场、沙化退化草原为重点实施草原围栏封禁保护工程,继续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逐步改善和恢复草原生态系统。“十四五”期间,全市改良天然草原面积10万亩,建立0.5万亩骆驼刺种子基地。


3.3.1加大草原资源保护力度

以贯彻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等重大政策措施为核心,大力推进草原监理体系建设,切实增强草原执法监督和灾害防控能力,不断提高草原保护监测和建设指导水平。扎实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草原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扩大草原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进一步加大草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整治侵占、滥垦、乱开、非法占用草原、非法采挖草原野生植物等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草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征占用管理,规范征占用审核审批程序,杜绝化整为零、少批多占、未批先占等行为的发生,严厉查处非法开垦草原等违法行为。认真开展草原生态监测,以固定监测点、路线调查为抓手,充分运用3S技术,扎实开展好草原物候期监测、产草量监测、植被盖度监测、国家级草原固定监测点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工程效益评价等各项监测任务。

3.3.2开展系统性草原生态保护与利用

始终坚持以维护草原生态功能为主线,加强在绿洲外围风沙前沿及天山南坡天然草场沙化区域大力实施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工程,坚持退牧退耕还草,加大人工种草投入力度,扩大草原改良建设规模。持续推进草原生态建设工程和草业良种工程,加大优良草种繁育体系建设力度。到2025年,全市建立0.5万亩骆驼刺种子基地,为我市产业生态修复建设提供坚强的种子保障。

3.3.3持续抓好草原禁牧封育保护草原生态

继续巩固退耕还草、退牧还草工程,启动草原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对998万亩天然草原资源的保护。采取系统性保护修复措施,严禁在重要草原区周边开采地下水。通过关井退耕等措施恢复草原植被。到2025年,持续推进退化草原恢复治理,采取补播、灌溉、施肥等措施改良天然草原面积10万亩。其中高昌区3.5万亩、鄯善县3.0万亩、托克逊县3.5万亩。以骆驼刺草场、沙化退化草原为重点实施草原围栏封禁保护工程,全市建立骆驼刺草场、沙化退化草原围栏400公里。

3.3.4持续抓好草原鼠虫害治理工作

全市开展草原鼠害治理30万亩,虫害治理50万亩,有效控制草原生物灾害。

专栏3-3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

1.退化草原修复治理工程

全市建立1.5万亩骆驼刺种子基地,完成10万亩天然草地改良任务。高昌区3.5万亩,鄯善县3万亩,托克逊县3.5万亩。

2.草原封育保护工程

以骆驼刺草场、沙化退化草原为重点实施草原围栏封禁保护工程。全市建立骆驼刺草场、沙化退化草原围栏400公里。其中高昌区草场围栏120公里,鄯善县草场围栏120公里,托克逊县草场围栏160公里。

3.天然草原动态监测项目

全市计划购买监控设备和交通工具,坚持对天然草原动态监测,加强基层草原技术人员培训。

4.草原管护巡查项目

各区县开展天然草场管护巡查,加强管护站维护运行,对禁牧草场进行管护。

5.草原虫鼠害治理项目

全市开展草原鼠(虫)害治理80万亩,有效控制草原生物灾害。高昌区开展鼠(虫)害防治30万亩,鄯善县开展鼠(虫)害防治30万亩,托克逊县开展鼠(虫)害防治20万亩。


3.4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与利用

3.4.1划定林草业生态保护红线,优化整合各类自然保护地

科学划定林草业生态红线,根据生态保护红线的区划标准,科学合理地将生态红线分解落实到各区县。制定最严格的管理办法,严守林草生态保护红线,将生态红线保护纳入政府责任制考核,创新保护红线机制,坚决打击破坏红线行为。以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为原则,遵从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整合现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野骆驼自然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解决自然保护地区域交叉、空间重叠的问题。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完整、物种栖息地连通、保护管理统一的原则进行合并重组,优化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实行勘界立标管理,实现对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

3.4.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行自然保护地差别化管控

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分区分类开展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根据全市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定位,合理分区,实行差别化管控。优化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开展湿地资源合理利用示范区建设,逐步引导可持续利用湿地资源。加强湿地宣传教育、科学研究和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开展湿地生态旅游,全面提升湿地保护、管理和综合利用水平。野骆驼保护区核心区内禁止人为活动,火焰山地质公园、艾丁湖国家沙漠公园、库木塔格沙漠风景名胜区、艾丁湖-火焰山-葡萄沟风景名胜区划分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限制人为活动,实验区内可开展旅游活动。逐步建立和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及时评估和预警生态风险。明确自然保护地内自然资源利用方式,规范利用行为,全面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3.4.3加强评估考核与监督管理

建立和完善保护管理制度,加强对自然保护地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人文资源的调查和保护,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库,及时评估和预警生态风险,发布自然保护地监测评估报告,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将评价考核结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完善自然保护地巡护制度,加强野外站点、应急救灾、有害生物防治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工作,定期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逐步改善保护地生态环境质量。加强自然保护地内自然与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分区分类开展受损生态系统、受损自然景观等保护与修复工作。按照国家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对自然保护地的支持力度。

专栏3-4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

1.艾丁湖湿地保护工程

持续推进艾丁湖生态系统修复治理工程,维护艾丁湖湿地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确保湖水面积逐渐增加、湿地功能逐步恢复、区域生态自我修复能力逐步增强,努力实现河湖长治久清和绿色发展。通过湿地封育保护、退耕还湿、生物栖息地恢复与重建等工作,统筹湿地资源管理与保护,狠抓湿地生态修复,促进艾丁湖流域生态环境更加良好、河湖面貌不断改善。规划总面积43.45万亩,保护周边现有荒漠林15万亩,恢复荒漠植被造林1.5万亩。

2.野骆驼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持续加大野骆驼自然保护区的监管和能力建设,逐渐健全区县野骆驼保护组织机构,在区县层面建立野骆驼保护区管理科室,增加人员、车辆编制,逐步提升管理能力和科研监测水平,使保护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3.鄯善县国家沙漠公园保护能力提升工程

计划建立550个勘界定标、20个公园界碑、长60千米宽40千米,总面积1880平方千米的界碑界桩、15千米的电子围栏、200平方米的应急救援避难站、宣传性标识牌10个、指示性标识牌100个、警示性标识牌50个、停车场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3.5推进特色林果业提质增效

坚持把发展绿色产业作为林草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优化林草产业结构,提升葡萄名优产业,稳步发展精品果业,全力发展休闲林果业,着力搭建林果产品营销平台,打造产业品牌,延伸产业链,壮大产业集群,推进林草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十四五”期间,葡萄种植面积稳定在60万亩以内,葡萄产业提质增效明显,葡萄优质果率提高到30%以上。全市鲜食葡萄销售突破50万吨,葡萄产值突破20亿元。全市其他林果面积达到25万亩,新建特色林果休闲采摘园100个,每个种类的休闲采摘园规模在20亩左右。积极争取相关项目,支持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15余家林果专业合作社和林果技术服务合作社建设。支持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4家林果市场或建设林果市场或综合性市场更新升级加工服务功能区、建立新疆果品收购销售专区,开拓疆外乃至海外市场。

3.5.1提升以葡萄为主的特色林果业

遵循“稳定面积、调优结构、优化品系搭配、强化管理、提质增效”的原则,全面推广葡萄“三改、两控、一优化”标准化生产技术,建设有机精品葡萄园,促进以葡萄为主的特色林果产业向有机精品方向发展。

优化葡萄种植结构。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标,逐步调整葡萄的用途结构(鲜食、制干、加工)、时间结构(早中晚熟)和口感结构(酸、甜、薄皮、厚皮、有核、无核等)。依托市场需求,科学规划、合理调配,实现葡萄产业名特优品牌化,大幅提高效益。

大力开展葡萄架式改造。葡萄架式改造是葡萄标准化生产的基础,是推进生产管理机械化的前提,可以提高葡萄品质,减少病虫害发生,降低生产成本,减轻农民劳动强度。结合葡萄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领导干部领办、创办示范园建设,以提高葡萄品质和效益为目标,通过争取项目资金、农民互助劳动等方式,加快推进葡萄架式改造。

加快绿色有机葡萄标准化生产园建设。建立健全葡萄标准化生产园挂牌管理、跟踪服务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改两控一优化”标准化生产管理技术,加快建设葡萄标准化体系,使全市90%以上葡萄初步实现标准化生产。依托标准化生产园,逐步扩大绿色、有机葡萄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规模。

强化葡萄种植管理水平。积极推广葡萄简约化栽培示范技术,总结简约化栽培技术经验,制定适宜当地条件的简约化栽培技术规程,逐步扩大葡萄简约化栽培面积,以提高劳动效率,降低劳动强度,提高投入产出比,推进葡萄生产管理现代化。发挥疆内外专家、本土技术专家、葡萄种植能手作用,采用现场培训会、田间地头指导等方式,对种植户开展葡萄标准化生产管理技术培训,鼓励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组织开展技术服务,全面提升农民标准化生产水平。

推进鲜食葡萄销售工作。大力宣传销售鲜食葡萄助农增收、降低生产成本的优势,提高农民鲜食葡萄销售积极性。采用线上线下等多种模式,创新销售方式,拓宽销售渠道,推进鲜食葡萄销售工作。改进鲜食葡萄的选果、包装方式,推行单穗包装,支持、鼓励果品销售企业、生产加工企业及农民合作社组建鲜食葡萄包装生产流水线,以集中统一包装的方式,将家庭包装、零散销售改为统一包装、统一技术管理、统一销售,实现葡萄包装和质量监控的标准化。逐步建立完善、高效的预冷设施和体系,发展冷链运输,提高鲜食葡萄的保鲜运输效果。到2025年,全市葡萄优质果率提高到30%以上,鲜食葡萄销售突破50万吨。

葡萄叶加工销售。以葡萄叶加工转化为重点,以绿色葡萄生产为依托,加强葡萄标准化栽培管理技术培训,大力宣传质量安全的重要性,鼓励引导农民广泛使用有机肥,加大葡萄有害生物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应用,着力推进绿色生产,提升葡萄叶质量,提高葡萄叶利用率。鼓励支持葡萄叶生产加工企业和合作社创新发展模式,提升精深加工能力,拓宽销售渠道,促进葡萄叶加工销售健康发展,到“十四五”末期优质葡萄叶年销售规模达到2万吨。

3.5.2稳步发展其他特色林果

稳定发展除葡萄以外其他林果面积,到2025年,全市其他林果面积达到25万亩,其中:红枣5万亩、杏13万亩、桑等其它果树7万亩。基于自然条件,结合道路绿化、乡村绿化和城镇景观建设,稳步发展以杏、桃、西梅、无花果、石榴、桑等精品水果种植,建设标准化生产园和观光旅游型杏园、桑园、枣园等。

3.5.3着力搭建营销平台

规划期间,积极争取相关项目,支持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15家林果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或林果技术服务合作社建设,扶持4家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林果市场或综合性市场更新升级加工服务功能区、建立新疆果品收购销售专区等,扶持企业(合作社)找准市场定位,稳固现有市场,开拓疆外乃至海外市场。

强化林果品牌建设。坚持品牌发展战略,推进吐鲁番林果产品品牌标准化建设,把小品牌、散品牌、弱品牌整合成区域性林果产品大品牌,形成规模优势,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宣传,培育5个以上特色林果产品知名品牌。推动林果产品生产上规模、质量上档次、管理上水平,提升区域品牌市场竞争力和社会美誉度。

强化市场开拓能力。依托中国丝绸之路吐鲁番葡萄节,充分发挥吐鲁番“葡萄之乡”、“世界葡萄植物园”和“中国葡萄圣城”的资源和品牌优势,加快建设吐鲁番葡萄集散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产地推介活动,增强吐鲁番葡萄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组织参加中国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进一步加大吐鲁番葡萄、杏、红枣等特色林果的宣传推介力度,为企业搭建营销平台,拓宽销售渠道。

专栏3-5特色林果业建设项目

1.葡萄产业提质增效工程

利用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退化林修复资金、湖南援吐资金等开展葡萄架式改造工作。到2025年,各区县完成标准化生产园达到35万亩(其中:高昌区16.5万亩、鄯善县16.5万亩、托克逊县0.5万亩、示范区1.5万亩)。

2.特色林果基地示范园建设工程

全市计划建立特色林果示范园142个(其中市级7个,高昌区30个,鄯善县75个,托克逊县30个),面积4.4万亩(其中市级0.35万亩,高昌区0.9万亩,鄯善县2.25万亩,托克逊县0.9万亩)。

3.特色林果标准化园建设项目

建立6个以葡萄、桑、杏等为主的特色林果标准化生产园建设,每个示范园5000亩,对葡萄进行架式改造,对葡萄及其他林果开展整形修剪、品种改良、抚育管理、施肥灌水、有害生物防治、相关配套设备购置、宣传等。其中高昌区2个,鄯善县2个,托克逊县2个。

4.特色林果新品种研究推广项目

通过基地建设探索新品种葡萄在我市的栽培管理技术措施,并推广示范。其中,高昌区通过基地建设探索新品种葡萄的栽培管理技术措施,并推广示范。鄯善县引进葡萄新品种进行实验,通过商品性效益评估,筛选出适合吐鲁番种植的新品种。托克逊县通过基地建设探索新品种杏树、红枣的栽培管理技术措施,并推广示范。

5.林果农民合作社加工能力和林果技术服务合作社建设

积极争取相关项目,支持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15家林果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或林果技术服务合作社建设,提高合作社组织化程度,提升产业工人技术水平和果品初级加工能力。其中高昌区5家、鄯善县5家、托克逊县5家。

6.疆内“收购网”建设项目

积极争取相关项目,支持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4家林果市场或综合性市场更新升级加工服务功能区、建立新疆果品收购销售专区等,提升果品收购网能力建设,通过完善主产县市区果品收购交易网点,稳定林果产区价格,促进农民标准化生产,其中高昌区1家、鄯善县2家、托克逊县1家。


3.6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

重点加强珍稀濒危物种和极小种群的系统保护,开展候鸟迁徙通道保护,继续推进野生动植物监管体系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野生动植物种鉴定能力,提高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能力和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提高野生动植物监测能力,加强野生动植物科普宣教体系建设。

3.6.1加强对野生动物资源栖息地保护

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以发展为中心三项原则,加强宣传教育和依法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在野生动物栖息地或保护区实施围栏封禁保护,坚持推进“四防”“四不准”强化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改善和优化野生动物生存栖息自然环境,使本市的野生动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明显增加,全市野生动物生态环境不断好转。

3.6.2建立健全野生动植物联合执法行动机制

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与市场监督、森林公安、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和完善联合行动长效机制,实施常态化联合开展执法行动,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联合行动,实行源头治理,形成多方式协同、多渠道封锁,依法顶格严惩重处,提升法律震慑水平,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

3.6.3加强野生动植物野外巡护、监测及野生动物救治工作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从加强濒危物种保护和提高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水平入手,积极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在保护管理能力、监测、监管设备建设、监管制度建设、应急指挥调度等方面提高工作水平,掌握野生动植物资源及生态环境变化情况,提高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水平,推动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生态建设进一步发展。大力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和原生地,争取推进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和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建设,采取定点投喂饲料、受伤救治、疫源疫病监测预警、濒危动物繁育保护等,拯救我市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恢复和发展野生动植物种资源。

3.7强化林草资源防灾减灾能力

完善有害生物防控体系,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准确性、检疫御灾严密性、防治减灾及时性大幅提高。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体系,重点森林草原火险区森林火灾预防、指挥和扑救能力大幅提升,确保林草业发展安全。“十四五”期间,全市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08‰以下。全市以葡萄为主的特色林(果)有害生物检疫御灾、监测预警、防治减灾体系全面建成,主要林草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防治率达到85%以上。

3.7.1完善有害生物防控体系

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以2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为主体、3个自治区级测报点和1个地州级测报站为基础、19个自治区级监测点辅助,实现对全市主要林草业有害生物全方位监测预报,提高测报准确率,加强测报对生产的指导性。以现有测报点为基础,进一步健全以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为骨干,各级测报监测(站)点为辅助,布局较合理、主测对象较齐全的测报网络体系。更加完善林草业有害生物档案数据库,建立网上传输平台,实现监测数据处理现代化,信息传输网络化,防治决策科学化。全市以葡萄为主的特色林果有害生物检疫御灾、监测预警、防治减灾体系全面建成,主要林草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防治率达到85%以上。

加强检疫御灾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外来苗木的检疫,严格执行检疫规章,加大森林植物复检力度,推广应用快速检验检疫设备和技术,强化检疫执法工作。加快构建市、区县两级检疫封锁网络,严防检疫性有害生物及外来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探索并逐步建立林草业植物检疫追溯机制。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重大检疫性有害生物专项调查,建立可查询的电子数据库。完善和稳定检疫执法队伍,加强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及执法能力。

强化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卫星导航定位等信息化手段,建设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应急防治指挥系统。完善药剂药械储备库,提升林草有害生物防控应急能力。建设社会化有偿防治服务体系,建立准入机制和管理机制,通过扶持专业化防治组织开展疫情除治、监测调查、专项除治,不断壮大防治力量,提高服务水平。

加强草原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吐鲁番市草原生态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草原生态保护,加大草原管护力度,抓好草原管护站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市、区县两级草原生物灾害预测预警监控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区县级草原生态监测体系,如草地资源动态监测体系、草原鼠害预测预报体系、草原虫害预测预报体系和毒害草预测预报体系等。市、区县、乡镇三级草原管护体系明显增强。草原鼠虫害预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鼠害生物防治比例提高到85%,虫害生物防治比例达到60%。

3.7.2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体系

实现火灾防控现代化、管理工作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扑救工作科学化,将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08‰以下。以艾丁湖骆驼刺草场等火险区为重点,积极开展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半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强化森林草原消防培训演练,提高防火物资和扑火装备储备水平,构建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防控体系,提高快速应急处置的反应能力。加强森林草原消防信息化建设,继续加强森林草原防火通信系统、火险预警系统、信息指挥系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提高信息化运用能力。优化防火隔离带的空间布局,完善工程阻隔带和生物阻隔带体系,全面提升森林草原防火能力。

专栏3-6森林草原有害生物及防火项目

1.森林草原防火工程

建设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扑火机具、大型扑火装备、草原消防专用车、防火隔离带等,提升物资装备水平,保障对重大和特别重大草原火灾以及跨省市县区域扑救草原火灾的需要,有效建立防火物资补充长效机制,提升森林草原火灾应急管理能力。全市建设物资储备库2座,草原管护站6个,包括扑火设备,通讯保障设备,取证设备,防火专用设备,防火专用车辆,建设防火隔离带50千米。

2.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项目

采用物理防治、化学防治、农业防治措施等综合技术手段开展病虫害防治,其中高昌区每年对全区榆树林带榆黄毛萤叶甲加强虫情监测工作并进行榆黄毛萤叶甲化学防治,防治面积0.8万亩。鄯善县综合采用化学药剂防治技术和黄板诱杀等物理防治技术,结合农业防治措施控制枣实蝇的危害,托克逊县开展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


3.8夯实林草业科技支撑

科技兴则事业兴,科技强则事业强。科学研究是把握林草事业建设规律的根本途径和科学决策施策的重要保证。林草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体现在科技的高含量,现代化水平取决于科技的高水平。依靠科技创新进步,是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通过争取财政、发改、科技等各部门支持,加大科技投入,改善基础条件,实施重大项目攻关,提升林草科技支撑能力。“十四五”期间:全市筹建集品种选育、产品价格、理化指标检验、病虫害检验重点实验室1个,长期示范推广科研基地50个。围绕本地林果品种制定地方标准10-20项。建立科技示范园60个,推广林果新品种10个、推广面积5万亩辐射面积30万亩。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40万亩。引进或培养全市林草尖端人才5名,拔尖人才15名,计划培训果农15万人次。

3.8.1着力抓好科学研究

加强重大项目立项和研发力度,启动实施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有效实现途径、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特色林果业提质增效等重大科技专项。持续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重点开展林草良种推广和应用,林果新品种选育、林果产品精深加工、营养元素提取等课题研究。要超前布局林草前沿技术研究,重点攻克林草事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突破林草生态保护与修复、森林培育与可持续经营、林草资源高效利用、濒危物种种质资源保育等关键技术研究,不断提高林草科技供给质量。

3.8.2着力加快成果转化

重点推广节水、覆盖保墒等抗旱造林技术,加大新材料、新工艺、新机械应用推广,加大推广以葡萄、红枣、杏、桑葚提质增效标准化建园技术及林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等。要推进产学研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主体作用,提高林草科技成果使用水平,完善科技成果管理库,提高入库成果质量,依据实际需求精准设立推广项目,遴选成熟适用、简便易学的成果进行组装配套和推广应用,增强科技推广与林农群体、企业需求的精准度、融合度、匹配度。优化林草科技成果示范基地布局,发挥基地和平台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创新科技推广转化方式,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等科技下乡服务,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3.8.3着力强化平台建设

着力优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服务三类条件平台建设布局和管理,形成对林草行业需求的能力支撑。筹建集品种选育、产品价格、理化指标检验、病虫害检验重点实验室1个,长期示范推广科研基地50个。尽快建立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源头管理,建立林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善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实施林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大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安全的林产品监测力度,保障消费安全。

3.8.4着力提升标准质量水平

加快林草科技成果、先进技术形成技术标准,促进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向标准转化。围绕葡萄、红枣、杏、桑葚等林果产品制定符合吐鲁番林果生产实际的地方标准10-20项。积极推动林草标准走出去,参与国家、自治区标准制定。以带动林草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在林草工程建设重点区域,分类型建立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建立林草标准化示范样板60-80个,提高林草标准化普及率达到80%以上。建立以生态防护林建设和特色林果丰产栽培、林果业标准化为主要内容的科技示范园60个,建设面积6000亩,推广林果新品种10个,累计推广面积5万亩,辐射面积30万亩,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40万亩。?

3.8.5强化林草队伍建设

加强林草队伍建设。加强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形成奖励激励机制,调动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和内生动力。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林草资源保护、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防治、林果业技术推广、森林草原管理、自然保护地管理、林草业资源和生态状况监测等基层林草队伍建设,全市引进或培养林草尖端人才5名,各行业专业人才15名,切实稳定基层林草队伍。

开展人才定向培养。围绕林草发展目标,利用援疆优势资源,加强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强林草干部在职培训和交流,建立业务骨干年度培训制度。根据林果业生产实际要求,建立市、县(区)、乡(镇)三级培训体系,有步骤、有计划地抓好林果业管理和实用技术培训,使林草基层干部接受普及性科技培训达到85%以上。根据现代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的需要,重点加强GIS技术、无人机和遥感实用技术、林草资源执法、自然保护地管理、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领域人才。按照“注重综合素质、提升业务能力、实施全员培训、促进终身学习”的总体思路,全面提高林草干部的综合素质及实际工作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懂林草、爱农村、爱农民的林草工作队伍。

壮大新型职业林农队伍。针对不同类型林农从业特点及能力素质要求,以林农需求为导向,以林草合作社带头人、林草龙头企业骨干和社会化服务能手等新型林草经营主体为重点培育对象,探索建立林草乡土专家等新型推广队伍体系,选聘一大批“林草乡土专家”,设立“林草乡土专家服务站”,组织针对“林草乡土专家”的技术培训、进修和参观考察,建立激励引导机制,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致富能力。计划培训果农12万人次,其中高昌区4.5万人次,鄯善县4.5万人次,托克逊县3万人次。通过教育培训和示范带动,将更多的林农培育成为新型职业林农,达到村村都有农民技术员、户户都有技术能手,进一步发展壮大吐鲁番市新型职业林农草农队伍。

3.9全力推进林草资源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

林草产业主动融入全市产业转型发展规划布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禀赋,找准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力点和突破口,坚定以生态旅游为引领,促进林草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把生态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突出旅游特色,高标准办好葡萄节等,延伸吐鲁番旅游季,丰富旅游产品,促进林农增收,服务业增效。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和旅游供给侧改革,强化“电商+旅游+林果产品”、“互联网+田园+农户”深度融合,实现林旅结合的模式创新、项目创意,打造旅游产品线上线下互动新局面。“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建各类休闲采摘园100个。

3.9.1充分挖掘林草资源禀赋,大力推进林草旅游业。

结合城镇绿地建设,发挥吐鲁番旅游胜地优势,依托高昌区葡萄沟-火焰山-坎儿井风景名胜区、艾丁湖国家湿地公园、杏花村、五道林、沙疗小镇,鄯善县库木塔格沙漠风景区、吐峪沟杏花园、托克逊县夏镇杏花村等丰富旅游资源开展资源开发与利用,大力推进葡萄镇、亚尔镇、鄯善镇、夏镇等特色田园小城镇建设,在景区周边、城镇四周、旅游道路沿线,打造一批以葡萄为基础、其他精品果业特色树种为支撑的田园综合体,积极开发集游览、采摘、品尝、游玩、度假、吐鲁番文化等为一体的林草业休闲产品。全市新建各类休闲采摘园100个,其中高昌区45个(含示范区10个),鄯善县35个,托克逊县20个

3.9.2加快林草资源改造扩建,大力提升林草旅游业。

以五大葡萄主体公园为基础,大力推进景观设施建设、景观廊架改造、葡萄品种规划种植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葡萄产业园品味,为全市葡萄产业品种结构调整、提质增效、葡萄种质资源保护和葡萄品种母本园建设奠定基础,打造集科普教育、资源展示、品种保存收集、采摘品尝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旅游田园综合体。加强对“万亩桑园、万亩杏园”的嫁接改良和附属设施建设,提升桑园、杏园建设水平,促进林旅融合,确保旅游人员留得住、有情趣,实现吐鲁番市休闲林草业季季有推介,月月有特色。

3.10加快林草种苗发展,科学开展品种规划

以种苗使用优质化、种子生产基地化、苗木供应市场化、种苗管理法治化为总目标,推进种苗生产和林草产业品种规划科学、合理,为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和推进林业草原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有效的保障。到2025年,全市累计良种育苗面积0.5万亩,年产苗木1800万株,造林良种使用率达85%以上,苗木自给率达到95%。收集、保存葡萄品种20个。

3.10.1加快推进种苗产业发展

林草种质资源保护与收集。积极争取创建国家级种质资源库建设资金,开展以葡萄为主的特色林果种质资源的收集、选育和繁育,全面提升吐鲁番市葡萄良种化水平,促进葡萄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收集、保存葡萄品种20个。

林木树种引、育、繁。从国内外引进适宜于吐鲁番盆地气候特点的林果、绿化等树种,建立经济树种引种汇集、良种选育科研基地,开展优良树种资源的汇集、驯化、选育和扩繁,补充吐鲁番市林业生态建设和林草产业发展的树种储备,林果树种包括杏、桑、枣(鲜食)、西梅、无花果、石榴等,树种选育适宜于吐鲁番当地的优良品种,加强林木良种的本土化,丰富吐鲁番生态建设树种资源。

种苗保障能力建设。加大林木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提升吐鲁番市特色树种的良种培育水平和供给能力,满足全市各项重大生态建设工程需求。到2025年,全市累计良种育苗面积0.5万亩,年产苗木1800万株,造林良种使用率达85%以上,苗木自给率达到95%。

3.10.2扎实做好品种规划

在现有林木树种资源的基础上,“十四五”期间:在村庄绿化中因地制宜选择30-40%树种向防护用材林和防护景观林方向发展。发展规模适度的杏、枣、桃、杏李、西梅、无花果、石榴、桑、苹果等精品园,推广荒漠肉苁蓉种植,鼓励试验试种罗布麻、麻黄等沙生植物。

防护林树种规划:防护林体系建设在现有杨树、沙枣、榆树、桑树等本地适生树种保证生态防护功能基础上,向景观林方向发展。即在防护林建设、修复、更新过程中,充分综合考虑水土条件、市场需求、景观要求、经济效益等要素,因地制宜选择30-40%的村庄绿化树种,向防护用材林和防护景观林方向发展。主要目的在于实现一林多效、物种多样,提高防护林经济效益,增强防护林稳定性及其病虫害、自然灾害风险抵抗能力,提升景观效果与美丽乡村品质,实现防护林体系自养功能。

吐鲁番市防护林发展方向及树种规划

  

一般防护林

防护经济林

防护景观林

全市比例

60%-70%

15%-20%

10%-25%

推荐树种

杨、榆、桑、胡杨、沙枣等

杏、桑等

杏、长枝榆

白蜡等


葡萄品种规划:稳定葡萄种植面积,将葡萄产业区精细划分极炎热干旱区(火焰山以南区域)、炎热干旱区(火焰山麓及以北区域)、温热干旱区(吐鲁番盆地北缘至觉罗塔格山西北区域)、中温干旱区(其他区域),因地制宜选择葡萄品种,调优葡萄种植结构,优化葡萄产业布局。

其他特色林果品种规划:根据吐鲁番地域水土光热资源、旅游特色,逐步调整以鲜果为主,以干果为辅的现有经济林树种结构,稳定现有面积的基础上,依托旅游流动人口多和靠近乌鲁木齐市的地缘优势,发展规模适度的杏、枣、桃、杏李、西梅、无花果、石榴、桑、核桃等精品园,实现精品林果提质增效和果品多用化。

沙漠特色产业品种规划:以防沙治沙为契机,在保障荒漠生态安全的基础上,利用秋冬闲水,大力发展荒漠肉苁蓉,鼓励试验试种罗布麻、麻黄、野西瓜、锁阳等药材植物和骆驼刺等草原植物,进一步发展沙漠特色产业。

专栏3-7林木良种繁育工程

林木良种繁育工程

全市计划繁育以杏树、桑树、葡萄良种苗木1800万株,高昌区600万株,鄯善县600万株,托克逊县600万株。


第四章保障措施

4.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

各区(县)党委、政府及林草有关部门要从可持续发展战略高度出发,增强林草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有关部门(科室)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的组织体系,自觉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市、各区县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高质量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生态保护与修复任务。健全领导干部任期生态保护修复责任制,完善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落实党政领导目标责任制。要按照中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解决“一把手”少数关键问题,实行党政领导林草业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明确各区县政府实施规划的主体责任,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人。

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市林业和草原局作为规划实施主体,要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监管,应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不断提高林草部门自身管理能力和水平。要建立系统科学、准确快捷的生态建设监测办法,将建设任务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要统筹各类林业生态空间规划,做好政策和任务的相互衔接,做到集中发力、重点突破,切实解决生态保护与修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建立规划评估机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健全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和政绩考核制度,加大督查力度,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4.2强化法治保障,坚持依法治林、治草

积极完善林业和草原法治体系,用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为林草改革发展提供可靠保障。推动森林、草原、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保护等地方立法,积极配合修订林草业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逐步建立法律、条例、规定、制度、办法等要素紧密结合的法律法规体系,为林草部门履行职能提供法治支撑。严格执行《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林治草,加大林草执法力度,严格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植被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毁林毁草开垦、非法占用林地草地等违法行为,严禁随意采挖野生植物,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林草立法工作,根据修订后的《森林法》《草原法》,研究修订吐鲁番的相关办法和细则,逐步建立健全以若干法律为基础、各种行政法规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增强林草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制保障。强化林地林权草地管理,严格禁止林地草地逆转和非法流失。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一支专业素质过硬、法律业务精通林业草原综合执法队伍,推动自然保护地综合执法,建立森林督查与执法协作机制,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改善执法的装备条件,提高执法水平。对高发多发、社会敏感度高、影响大的破坏林草资源的案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持续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加强普法教育工作。加强林业草原普法宣传活动,创新普法活动形式,提高林草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健全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全社会重视生态保护的意识,健全普法机制,创新普法形式,丰富内容载体,提高普法宣传的实际效果,开展生态保护相关法律进课堂、进社区、进村,提高全民生态保护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爱林、护林、育林的良好风尚。

4.3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林草治理效能

建立完备的制度体系是实现吐鲁番林草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林草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性问题的重要基础。围绕构建最严格的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体系,对现有林草制度进行梳理,摸清缺项弱项,补齐短板漏洞,建立健全林草资源保护修复、利用监管、产权保护、科学经营、生态补偿等制度体系。一是全面推行林长制。推动构建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市、区县、乡镇(街道、场)、村(社区)四级林长责任体系,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监督制度,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到位。市财政、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支持林草发展。市、区县两级财政应在预算中各安排不低于400万元的林木管护专项经费。水利部门应制定相关用水优惠政策,对生态用水予以保障。自然资源部门对农田防护林给予大力支持,留足农田林网建设用地,对生态公益林、绿洲外围防沙治沙用地制定免征土地租赁费用相关优惠政策。二是坚持和完善林地和草原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实行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三是完善森林草原督查制度,建立“天上看、地面查”的全覆盖督查体系。四是建立生态文明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健全生态监测、生态价值核算、生态风险评估、生态文明考核评价等标准体系。五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保护和建设制度。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和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行国有林场、草原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完善使用权转让和出租具体办法。六是实施科技人才支撑制度。加强林草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和政策制度。优化科技创新平台运行机制,建立产学研紧密结合、多主体协同推进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机制。加强科技创新组织保障。完善标准规范体系。推进林草信息化。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健全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技能人才技能鉴定和岗位晋升激励制度,推动建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完善的林草事业制度体系。

4.4强化科技支撑,提高科研水平

深入实施科技兴林草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发挥市场经济对科技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林草科技产业化和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建立适合吐鲁番实际的林草产业科技发展体系,推动科技与生产的有效结合,全面提升林草业建设的科技含量,是林草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加强与新疆林业科学院、新疆农业科学院、新疆农业大学、中科院生态与地理研究所等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加强新成果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并采用先进可行的林果品种改良、栽培管理、架式改造、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等技术,集中优势力量,解决林草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技术瓶颈”。坚持标准适用理念,对接实际需求,强化标准质量,推行制定林草产业综合性标准,及时将技术成果转化为标准,建立完备一流的标准化体系。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制订和应用高质量的团体标准,推动吐鲁番林草产业标准化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4.5实施人才战略,健全林草人才队伍

林草产业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林草产业的有效发展离不开人才,建设高素质的林草人才队伍是大力发展吐鲁番林草产业的重要保障。通过制定和完善林草从业人员的各项保障措施,健全机制,优化环境,稳定和用好现有人才。实行灵活的人才政策,大力改善各类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激发现有人才的活力,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创造有利于人才充分发挥才能的环境条件,促使更多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发人才献身林草产业发展的热情,引导科技人员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把成果播撒到青山绿水中。围绕吐鲁番林草业发展主导技术和产品开发,选拔、培养一批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能够解决林草业重大问题的科技领军人物和骨干人才。充分发挥特色林果业发展科技专家的引领和带动培养作用,加快基层林果科技人才培养,推进中青年后备人才梯队建设。强化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加强面向生产一线的实用技能人才培养,以项目、课题合作、进修学习等形式,带动和促进林业科技人才的培养。通过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天山英才、青年科技英才、少数民族技术骨干特培等专项,大力培养科技人才、访问学者和少数民族科技骨干。通过技术推广和服务,加强科技推广员、林草乡土专家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特色鲜明、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持续发展的林草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4.6落实扶持政策,健全资金保障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吐鲁番市有关促进林草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加大对发展林草产业的投入。林草产业发展既要积极争取政府增加投入,建立长期稳定的政策和资金投入机制,又要创新投融资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投入不足的问题。首先,充分发挥中央、自治区财政资金、农发资金等对林草生态和林草产业项目建设的引导带动作用,积极争取以公共财政为主的林草产业投入。针对生态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低的林业工程建设和林草基础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各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的支持。其次,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林草产业建设。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地位,切实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在投融资、林木税费、林地使用、森林采伐利用、草地利用等方面为各种社会主体参与林草产业建设提供条件,实现林草产业生态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健全林果业金融保险服务制度,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完善森林、草原资源评估与交易平台建设,扩大林权、草权抵押贷款规模,探索制定适合林草产业特点的保险办法。再次,建立投资执行监管制度,完善林业补助制度。为有效推进林草产业发展,针对林草业基础工程建设资金量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鼓励多渠道筹措资金对林草产业投资建设,并制定了许多林草产业优惠政策,根据吐鲁番市林草产业发展实际,在国家法律的容许范围内,制定切实有效的优惠政策,扶持林草企业快速发展。最后,健全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对凡划为重点公益林的,切实落实自治区财政给予森林生态效益资金补偿,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保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真正用到保护生态建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