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吐鲁番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吐鲁番市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2年吐鲁番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始终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紧紧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眼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全面提升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树立财政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公正、高效、廉洁的执政作风的良好形象。

(一)加强主动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市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体和内容,凡是市财政局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研究编制的相关专项规划、出台的重大财政政策等,做到主动公开。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重点工作任务,对涉及重大财政工作预决算信息、民生领域及社会关切的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1.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认真执行《预算法》和财政部、财政厅关于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自治区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决算公开工作的意见》,认真规范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2021年吐鲁番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吐鲁番市预算草案(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全套报表,实现政府预决算全口径公开。全市各部门单位,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整体联动”的原则,全市各有关预算部门单位全部公开了2022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2021年部门决算。

2.做好直达资金和民生资金信息公开。市财政局认真落实直达资金、民生资金公示公开制度,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减税降费、乡村振兴、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就业等各项惠民政策资金下达情况,加大公开力度,便于社会公众及时了解财政资金支出和使用方向,不断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做好政府债务、绩效管理等财政信息公开。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按照《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时依法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券发行使用管理等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切实增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满足投资者信息需求。围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按照《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积极公开绩效目标和重点项目的评价结果等情况,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了政府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在答复申请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在网民依申请公开申请处理过程中,市财政局严格遵循条例规定时限,主动联系申请人,落实申请内容的情况。2022年市财政局收到网民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2条,处理回复申请2条,答复率100%。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做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不违规,落实信息公开责任。

(四)加强督促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考核范围,通过平时考核,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定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准化程度有待深化。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优化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拓展培训方式,扩大培训范围,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成为每一名财政工作人员所掌握的必备技能,打造阳光财政。二是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认真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