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598667/2021-02155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文字号:〔〕号
  • 公开日期:2021-04-06

吐鲁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1-04-0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吐鲁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办公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东路495号市人民政府2号办公楼六楼

办公时间:冬季作息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夏季作息时间:上午09:30-13:30;下午16:30-20:00

单位负责人:聂燕

办公室负责人:万炳奎

联系方式:0995-8522967(传真/电话)

二、职责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综合性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根据自治区产业政策,拟订市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调整;组织协调重点产业调整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拟订与实施。

(三)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运行;拟订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油地关系;协调解决油气运输等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和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四)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各行业的管理,组织行业专项规划、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实施工作;拟订行业规划和行业法规;负责盐业行业管理;负责园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煤电煤化工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冶金、有色金属、黄金、轻工、纺织、机电、建材等行业管理。

(五)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及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拟订技术改造投资的有关政策措施;研究和规划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方向和布局;负责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核、备案。

(六)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拟订装备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及招商引资工作。

(七)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对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和服务,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建立健全服务体系;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八)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指导工业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节能执法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发展;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清洁生产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工作。

(九)负责民爆行业管理;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依法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十)组织落实自治区电力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电力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落实年度电力行业运行调控目标;组织协调解决电力生产、运营和供应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电力调度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推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的互联互通及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统筹指导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指导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协调电子信息产业重大专项实施。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秘、信息、信访、宣传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答复;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电子政务、信访、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会务、接待和安全保卫工作。
  (二)经济运行科。综合研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运行、结构调整、产业发展等重大问题;组织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态势,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研究工作;组织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提出工业经济运行的政策建议;承担工业运行形势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协调保障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的供需平衡。
  (三)企业科。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牵头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承担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工业领域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民爆行业管理;拟订民爆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依法开展民爆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管;承担民爆行业统计信息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工业领域安全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配合市安全应急管理部门对相关行业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检查工作。
  拟订盐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措施;负责盐业行业管理;拟订轻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行业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性建议,拟订纺织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协调推进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指导服装产业发展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建材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建材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负责行业规范管理和经济运行分析;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四)产业规划与发展科。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政策;指导产业结构调整,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拟订承接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逐级审查上报国家、自治区技术改造等转型升级重大项目;负责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拟订技术创新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创新项目及平台的申报、审核、认定和管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产学研合作;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指导行业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实施行业标准化和技术基础工作。拟订装备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装备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装备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创新;分析装备工业生产动态;协调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和推广应用。拟订钢铁、有色、黄金、新材料等行业规划和发展政策;负责原材料行业规范和准入;指导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承担行业项目审核、申报等工作。
  (五)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科。贯彻落实工业领域绿色发展、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工业领域节能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要求;推动工业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市有关清洁生产、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全市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负责工业领域节能降耗类、节能减排类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六) 信息行业管理科。拟订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负责电子信息产业规范和准入;指导电子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负责国家和自治区电子信息产业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管理工作;指导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发展规划;组织推进软件技术创新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指导软件服务业基地建设;负责软件服务业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重大软件项目。拟订经济社会信息化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企业信息化、两化融合建设。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拟订工业信息安全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重要工业领域工业控制系统、工业互联网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七)经济协作发展科。研究拟订园区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园区建设综合协调工作;监测园区发展和经济运行情况,组织实施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园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管理。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协作发展规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协作综合协调、服务工作;指导、协作区域经济合作;指导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