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598667/2021-01041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政府
  • 发文字号:吐政办明电〔2020〕52号
  • 公开日期:2020-09-13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区县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定于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10:00召开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届时,国务院领导同志将出席会议并讲话。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现将参加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总结去年以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部署下一阶段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会议地点

市分会场设在市委1号楼二楼电视电话会议室和市委2号楼五楼第三会议室。

各区县、示范区分会场设在本区县党委电视电话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市第一分会场

市委机关1号楼二楼视频会议室。

参会人员:

1.市政府党组成员。

2.邀请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有关部门和市监察委员会、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各1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3.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各专题组、保障组组长。

(二)市第二分会场

市委机关2号楼五楼第三会议室。

参会人员:

1.市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各1名主要负责同志。

2.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三)各区县、示范区分会场

各区县、示范区分会场设在本区县党委电视电话会议室。

参会人员:

各区县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全体负责同志,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与会人员范围比照市分会场确定。

四、有关要求

(一)市分会场拟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境外有疫情的国家(地区)驻留史、与上述有驻留史人员有接触史,或者会前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任何疑似情况的,应更换其他人员参会;请严格落实有关防疫措施,确保安全。与会人员着便装,全程佩戴口罩(发言时不戴口罩)。

2.请市委专用通信局提前做好电视电话会议系统调试、维护保障工作。

3.请在市分会场参会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2020年9月10日13:00前报市政府办公室文秘科。

4.市分会场参会人员于9月11日09:40时前进入会场签到并就座完毕,会议期间保持会场秩序。



附 件:市第一、二分会场参会单位名单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

市第一分会场参会单位名单

(市委机关1号楼二楼视频会议室)

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网信办、编办、党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协办公室,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第二分会场参会单位名单

(市委机关2号楼五楼第三会议室)

市委财经办、档案局、保密局,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安局、安全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外办、审计局、国资委、广播电视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信访局、林业和草原局、文物局、扶贫办、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局、人行吐鲁番中心支行、银保监分局、地震局、气象局、烟草专卖局、通信管理办、邮政管理局、供销社、残联、广播电视台、吐鲁番日报社、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