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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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598667/2021-00931
  • 发布机构:政府网
  • 发文字号:吐地行〔2014〕162号
  • 公开日期:2014-09-01

吐地行〔2014〕162号关于表彰申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4-09-01    浏览次数:    【字体: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2013年以来,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吐鲁番市、地直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申遗工作,牢固树立大局观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申遗各项工作的落实,实现了交河故城、高昌故城成功申遗,为推进地区文化事业大繁荣、大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巩固申遗成果,经地委、行署研究,决定对申遗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一、先进集体(25个)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地委宣传部、地区纪检委、文物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公务接待处、公安局、水利局、住建局、审计局、林业局、文广局、吐鲁番日报社、吐鲁番电视台、吐鲁番市亚尔乡政府、吐鲁番市二堡乡政府、吐鲁番市三堡乡政府、中国工商银行吐鲁番分行、中国石油吐哈油田公司、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吐鲁番供电公司、新疆广电网络吐鲁番分公司、中国电信吐鲁番地区分公司、中国移动吐鲁番地区分公司、中国联通吐鲁番地区分公司。  

二、先进个人(49人)  

沈青松(地区人大工委)、仲生浩(地区行署)、孙世峰(地委宣传部)、马兴波(地区水利局)、古丽娜尔·色依提(地区国土资源局)、王进玉(地区国土勘测院)、李淑银(新疆广电网络吐鲁番分公司)、田桂林(地区审计局)、李乐勇(中国电信吐鲁番地区分公司)、盛瑜(吐鲁番日报社)、马金凤(吐鲁番电视台)、钱昊亮(地区文广局)、郭金霞(地区林业局)、艾尔肯·买买提(地区交通运输局)、刘金红(地区交通运输局)、木合塔·买合木提(地区公安局)、艾妮娃尔·买买提明(地区住建局)、魏国梅(地区规划局)、张朝密(地区纪检委)、艾里肯·巴拉提(吐鲁番学研究院)、朱海生(地区文物局)、黄兴华(地区文物局)、祖鲁甫卡·色依提(地区文物局)、刘刚(地区文物局)、李聪慧(地区文物局)、安士佳(地区文物局)、汤士华(地区文物局)、阿不都斯木·阿不力木(地区文物局)、邓永红(吐鲁番博物馆)、朱洪月(中国石油吐哈油田公司)、李滨(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吐鲁番供电公司)、赵益民(中国工商银行吐鲁番分行)、王磊(中国移动吐鲁番地区分公司)、胡海进(中国联通吐鲁番地区分公司)、帕尔哈提•阿帕尔(中共吐鲁番市委员会)、沙拉木·阿不都热依木(吐鲁番市人大常委会)、吾斯曼·阿不力米提(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王明军(吐鲁番市旅游文物管理局)、王旭红(吐鲁番市财政局)、帕丽丹·加帕尔(吐鲁番市住建局)、买买提·阿布力米提(亚尔乡)、阿布都拉·吉力力(亚尔乡)、艾尼瓦尔·阿不都热依木(二堡乡)、帕塔尔·阿不来提(二堡乡)、马合木提·西力甫(三堡乡)、阿不都热合曼·力提甫(三堡乡)、艾山·阿布拉(葡萄乡)、艾尔肯·巴拉提(吐鲁番市公安局)、克然木·阿布里孜(吐鲁番市法院)。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让申遗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各族干部群众。地直各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以更加敬业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建设安康富美吐鲁番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