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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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政府网
  • 发文字号:吐地行〔2014〕149号
  • 公开日期:2014-08-18

吐地行〔2014〕149号关于印发地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1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 

《吐鲁番地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地区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 

2014年8月15日 

吐鲁番地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三五”时期是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顺利实现的关键时期、转变发展方式和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也是推进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三五”规划,对于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委、行署重大战略部署,全面把握机遇,科学应对各种挑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的意义。为做好地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推进吐鲁番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引领,以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基础,以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等为重点,夯实“一个基础”,打造“三个版本”,努力建设平安、生态、小康、智慧、美丽的吐鲁番。 

二、编制的主要任务、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编制地区“十三五”规划思路和规划纲要。 

《吐鲁番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指导全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性、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的规划,是编制地区专项规划、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规划纲要》(草案)起草工作由地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地区各相关部门参加。《规划纲要》编制分三个阶段: 

一是前期研究和规划思路形成阶段(2014年6月—12月):2014年6月—10月,在完成规划前期调查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形成规划思路(初稿);11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修改完善;12月,将修改完善后的《吐鲁番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思路》上报地委、行署审定。 

二是《规划纲要》(草案)编制衔接阶段(2015年1月—9月):在地委、行署审定后的规划思路基础上,着手进行《规划纲要》(草案)编制工作,并针对发展战略、发展目标、重点领域、发展方向、发展任务和相关政策等,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及地区有关部门、各县(市)进行衔接。 

三是《规划纲要》(草案)论证审议阶段(2015年10月—2016年1月):2015年10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规划纲要》(草案)的意见,组织区内外专家对《规划纲要》(草案)进行研究论证;12月,将修改完善后的《规划纲要》(草案)上报地委、行署审定;2016年1月,将地委、行署审定后的《规划纲要》(草案)提交地区人大工委审议。 

(二)编制地区“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 

地区专项规划是以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地区“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以下所列专项规划为地区级重点专项规划(后为负责单位)。 

1、《吐鲁番地区新型工业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地区经信委负责)。 

2、《吐鲁番地区能源“十三五”发展规划》(含煤炭、煤化工、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新能源等子规划,由地区发展改革委负责)。 

3、《吐鲁番地区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含物流业子规划,地区发展改革委负责)。 

4、《吐鲁番地区新型城镇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5、《吐鲁番地区农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地区农业局负责)。 

6、《吐鲁番地区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地区林业局负责)。 

7、《吐鲁番地区畜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地区畜牧兽医局负责)。 

8、《吐鲁番地区水利“十三五”发展规划》(地区水利局负责)。 

9、《吐鲁番地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地区环保局负责)。 

10、《吐鲁番地区农村扶贫开发“十三五”发展规划》(地区扶贫办负责)。 

11、《吐鲁番地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十三五”发展规划》(地区国土资源局负责)。 

12、《吐鲁番地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地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民航、铁路部门配合)。 

13、《吐鲁番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地区经信委负责)。 

14、《吐鲁番地区科学技术“十三五”发展规划》(地区科技局负责)。 

15、《吐鲁番地区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地区教育局负责)。 

16、《吐鲁番地区卫生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地区卫生局负责)。 

17、《吐鲁番地区文化体育广播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地区文广局负责)。 

18、《吐鲁番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地区人口计生委负责)。 

19、《吐鲁番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0、《吐鲁番地区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地区民政局负责)。 

21、《吐鲁番地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22、《吐鲁番地区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地区旅游局负责)。 

23、《吐鲁番地区金融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地区金融办负责)。 

24、《湖南省对口援吐“十三五”发展规划》(湖南省对口援疆指挥部、地区援吐办负责)。 

25、《吐鲁番地区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十三五”发展规划》(地区发展改革委负责)。 

2014年9月底之前,地区重点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向地区发展改革委报送“十三五”规划初步思路,内容包括本领域“十三五”时期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举措等。2014年10-12月,地区重点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修改完善本领域规划思路,并向地区发展改革委报送“十三五”规划思路(正式稿)。2015年1月—6月,重点专项规划牵头单位要在规划思路的基础上开展调研、编制、衔接(与涉及其他领域的有关部门以及总体规划进行衔接)、论证工作,完成重点专项规划(送审稿)报送地区发展改革委汇总。地区《规划纲要》经地委、行署审定、地区人大工委审议后再将地区重点专项规划正式上报地区行署审批,同时抄送地区发展改革委。 

除上述有关部门外,地区其他部门、行业可根据发展建设需要,确定各自领域的发展规划,做好与地区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参照地区重点专项规划的工作步骤,将编制完成的规划思路和规划文本报地区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编制各县(市)“十三五”规划纲要 

各县(市)参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同步推进,制定本县(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各县(市)要深入研究,探索编制集经济社会发展、主体功能区建设、土地利用、城镇建设、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于一体的县(市)总体发展规划,为“一张蓝图干到底”打下基础。各县(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经同级党委、政府审定、人大审议批准后,抄送地区发展改革委。 

三、规划编制工作要求 

(一)突出规划重点。首先,规划编制要准确把握地区当前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长期性、深层次重大问题,明确战略意图、重点任务、重大布局和重大政策;其次,规划编制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当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主要着眼于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引导资源配置的方向;再次,科学设定规划目标指标,要准确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要实事求是地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制定差别化的发展目标。重点专项规划要针对关系发展全局而且存在市场失灵的重要领域编制规划。 

(二)严格规划编制程序。进一步规范编制程序,严格遵守前期研究、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征求意见、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各环节要求,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遵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规划条例》有关要求执行。 

(三)提高规划编制社会参与度。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发挥好各县(市)、各部门规划系统的力量,广泛开展联合调研活动;要充分借助外脑,发挥好第三方咨询机构、科研机构、民间智库的作用,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研究,把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研究深、研究透;充分借助互联网等现代信息平台,广开言路、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使规划编制过程真正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 

(四)加强规划间的衔接协调。各县(市)、各部门要顾全大局、密切协调、创新衔接方法、积极主动地做好规划衔接协调工作。在做好地区“十三五”总体规划要与自治区总体规划纲要、自治区各专项规划间衔接的同时,地区“十三五”总体规划与各专项规划、各县(市)规划纲要做到相互衔接。保证各级各类规划在发展理念、目标方向、重大战略、重大布局和大政方针等方面整体协调一致。 

四、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 

(一)组织领导。“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增强规划的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决定成立地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张文强任组长,行署秘书长仲生浩和地区发展改革委主任汤红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地区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地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工作。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选配知识结构合理、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骨干,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制队伍。加强相关培训工作,提高规划人员的工作水平,为做好编制工作提供保障。 

(二)工作经费。为保障地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所需经费由地区财政予以解决。同时,各县(市)、各部门也要根据各自工作任务,安排必要的编制经费。 

附件:地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办公室职责 

附件: 

地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和办公室职责 

组 长:张文强(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 

副组长:仲生浩(行署秘书长) 

汤红杰(地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冯春明(地区经信委主任) 

崔福泉(地区国资委主任) 

张连杰(地区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委党组书记) 

古丽夏提·艾合买提(地区人口和计生委党组主任) 

聂自成(地区财政局局长) 

王 平(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赛福鼎·卡德尔(地区农业局局长) 

白秉书(地区林业局局长) 

黄庆文(地区水利局局长) 

马友博(地区畜牧兽医局局长) 

王 漠(地区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 

艾日肯·艾外都拉(地区商务局党组书记) 

艾尔肯·买买提(地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马晓宁(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郭其军(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 

张志军(地区科技局局长) 

王旭东(地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郑永红(地区卫生局党组书记) 

宋良旺(地区民政局党组书记) 

阳 斌(地区司法局党组书记) 

钱昊亮(地区文广局局长) 

吾斯曼·尼亚孜(地区环保局党组书记) 

濮艳萍(地区统计局局长) 

陈书国(地区旅游局局长) 

徐建新(地区煤炭局局长) 

魏志平(地区招商局局长) 

赵新亭(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党 军(地区气象局局长) 

王 勇(地区地震局局长) 

王 赤(地区安全监管局局长) 

曾建平(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薛景山(地区供销社主任) 

高菊红(地区金融办主任) 

沙 鹏(地区农牧机械管理局局长) 

崔志瑞(中国人民银行吐鲁番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地区发展改革委主任汤红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地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援吐办副主任马礼松担任。 

   办公室职责:在地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起草《吐鲁番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负责指导地区重点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协调部门、行业规划编制中重大问题,承担地区“十三五”规划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