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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类】对政府采购中标无效的确认

发布时间:2016-12-28    浏览次数:    【字体:

 

项目类别  

行政确认类  

职权编码  

652100212QR00200  

职权名称  

对政府采购中标无效的确认  

子项  

实施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承办机构  

吐鲁番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  

办理数量  

1  

责任主体  

吐鲁番市财政局  

实施依据  

【规章】《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04年第18号,2004年8月11日颁布,2004年9月11日起施行)  

第八十二条 有本办法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由同级或其上级财政部门认定中标无效。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从其他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或者依照本办法重新进行招标。  

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  

无  

责任事项  

1.受理阶段: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中标(成交)无效情形,填写《中标无效认定表》,并报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审查阶段: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经办人对申请资料、表格内容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写相关意见,并报办领导审批。需补充资料的,告知申请人补充资料。  

3.确认阶段,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中标无效认定手续;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驳回。  

4.送达阶段:将中标无效认定书送达申请人。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2.违反规定程序的;  

3.索贿、受贿、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