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吐鲁番地区信访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2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开吐鲁番地区信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吐鲁番地区信访局网站——政务公开专栏”(xfj.tlf.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地区信访局政府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吐鲁番地区信访局,邮编838000,电话(传真):8523801,电子邮箱:tlfdqxfj@163.com)。
   一、概述
   (一)政府信息公开体制和机制建设比较完善
   1、成立了由地委副秘书长、地区信访局局长贾爱明为管理领导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科室, 具体负责人为吴文锋(地区信访局办公室负责人),主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为积极做好《条例》在本市的贯彻落实,本局就完善组织推进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机制等依据《吐鲁番地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规定》及《吐鲁番地区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制订了《吐鲁番地区信访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制度》及《吐鲁番地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定了地区信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事宜。
  (二)积极工作,确保《条例》准时在本局贯彻实施
   1、本局由两名工作人员作为本局信息网站的维护和信息发布管理人员。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明确了吐鲁番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和两名业务人员的分工,使本局业务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
   2、积极做好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和信息梳理工作。本局相关工作人员认真编制本局指南和目录,并对各类信息进行梳理,及时上传到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本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由于本局工作性质具有特殊性,经领导审核的业务文件大部分为密级文件,不可公开。截至201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98条(其中,“新闻中心”类信息57条;“政务公开”类信息1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9条;“他山之石”类信息1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条;其它类信息4条)。
   (二)公开形式
   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市民可通过“吐鲁番地区信访局”门户网站(http://xfj.tlf.gov.cn)查阅本局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网站还实现了在线办事、领导信箱、投诉中心、留言板等信息交流和信息反馈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至今未有政府部门处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方面的行政复议申请。
  本局也未发生针对各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方面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有了一定程度的进展,但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为此,2013年计划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1、继续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确保公布的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全面,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2、把信息公开纳入日常事务管理中,重视信息公开的时限。明确专人定时维护信息公开栏目,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3、要进一步查漏补缺,切实提高公开质量。对本单位已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的梳理和归类,对发布内容项不全的要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
   4、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健全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受理流程,编制依申请公开目录,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操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答复工作。
  5、坚决遵循“谁产生、谁公开、谁负责”和安全、及时、便民的原则,按照《条例》要求,该公开的信息要全面公开,不该公开、涉密信息坚决不能公开。难以界定的信息,一定要及时请示保密部门,坚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吐鲁番地区信访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