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地区发展改革委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28    浏览次数:    【字体:

2013年,地区发展改革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及《吐鲁番地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工作,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有力地推动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地区发展改革委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本报告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吐鲁番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fgw.tlf.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吐鲁番地区发展改革委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委机关办公室)联系,地址:吐鲁番市绿洲东路495号,吐鲁番地区发展改革委办公室;邮编:838000;电话:0995-8522915。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结合当前实际,我委对原《地区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规定(试行)》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和工作要求等;同时按照新修订的《地区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规定(试行)》,根据我委人事变动情况,重新调整了由委主任为组长、其他委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委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切实从组织领导机制上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委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本着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以社会需求强烈的为重点,围绕行政审批事项、重大决策、组织人事、“三公”经费工作的公开,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深入开展。一是项目公开。公开项目储备,建立项目储备库并通过我委网站向社会公开,使项目库动态管理透明化;二是经济运行公开。公开全地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向社会3期(每季度);人大报告2期。三是政策法规公开。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社会公开6条,增强政策法规的公开性、透明度。四是价格管理公开。向社会公开24条,涉及农资价格信息、收费政策调整信息和制定价格征求意见信息及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管理信息等。五是公文处理流程公开。我委结合当前实际对机关公文处理做了进一步规范,制作了流程图和公文流转时限,并在机关显著位置进行了公开,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政务信息183条,年累计访问1.3万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从2013年1月1日截至2013年12月31日,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出现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我委办公室承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有兼职人员1人负责具体工作。根据《条例》和《办法》规定,依申请公开工作可收取一定费用,但由于收费标准尚未经过有关部门核定,目前尚未开展收费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学习贯彻、加强组织领导、建章立制、学习培训等方面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还未能实现即时公开,文件签审阶段还不能明确是否属政府信息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要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切实从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出发,随着经济发展和形势的变化,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二是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大我委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更新加载力度,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主线,不断充实、更新网上公开的内容,真正发挥互联网等现代科技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丰富性和时效性。三是要完善平台、强化宣传。切实掌握网上舆论引导主动权,充分发挥地区发改委政务微博、微信平台作用。完善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增加访谈期数,继续与吐鲁番广播电台的“行风热线”栏目合作,积极在政府网上开展“在线访谈”,使政务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展。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各类机制。切实完善公开工作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和广度推进。

特此报告。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