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吐鲁番地区统计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3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2014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现就吐鲁番地区统计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地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吐鲁番市绿洲东路495号;邮编:838000;电话:8522830,网址:http://tjj.tlf.gov.cn/)。 

一、概述  

2014年,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和《意见》,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吐鲁番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成立了吐鲁番地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做好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本局统计信息网设置专栏,更新内容。完善《吐鲁番地区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配置了设施设备,安排局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发布政务信息,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通过本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7条。一年来我局受理社会各界人士电话、传真、咨询、上门咨询487人次,提供20370笔统计数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从2014年1月1日截至2014年12月31日,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  

根据《条例》和《办法》规定,依申请公开工作可收取一定费用,但由于收费标准尚未经过有关部门核定,目前尚未开展收费工作。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情况  

从2014年1月1日截至2014年12月31日,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行为而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思路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充实完善,网上信息更新有时不够及时。二是统计宣传有待加强。由于统计宣传不够到位,社会公众对统计指标口径、数据采集方式的缺乏全面了解,对有些统计数据存在疑虑和误解。  

(二)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对部门、个人执行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建立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  

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局机关统计政务信息,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重点,加强统计调研,不断充实完善政务信息,及时更新网上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3.加大利用网站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普及教育力度,强化统计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的认知度。  

吐鲁番地区统计局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