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地区民政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2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吐鲁番地区民政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我局认真落实《条例》,将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开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扩宽,公开载体进一步拓展,在服务人民群众、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地区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吐鲁番市光明路128号;邮编:838000;电话:8566197;传真:8565152;电子邮箱:mzjtlf@163.com)。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同抓、专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了《吐鲁番地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规定》和《吐鲁番地区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规范工作规程,明确工作环节。完善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规范管理服务,提升工作实效。按照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等方式对民政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及时公开。一是严格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严格要求和程序将各类民政信息分门别类地进行申报、审核、录入、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清晰、及时、安全;二是组织开展了乡镇民政政务公开。乡镇民政办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单位,直接面对着农村群众和各种民政对象,搞好政务公开尤为重要,为此我们要求乡镇民政办必须实行政务公开,对救灾款发放对象和数量、各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农村低保对象及保障金数量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村委会组织法》等民政法律法规和婚姻登记程序及办理登记所需证件等事项在乡镇民政办上墙张贴,为群众办事和学习了解相关法律、应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民主政治权利提供方便;三是积极推行村务公开。为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求各村主要建立永久性公开栏,公开土地管理使用、宅基地申报、计划生育、“一事一议”征缴管理使用、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救灾救济等方面的内容。  

(三)加强保密审核,保障信息网络安全。严格执行《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暂行规定》等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保密宣传。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审查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及已公开信息的自查工作,并实施常态化管理,全年确保了“上网信息不泄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主要类别情况有:机构职能8条、政策法规7条、规划计划2条、重大建设项目和为民办实事类信息46条、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类信息6条、行政许可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民政信息的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社会发展的需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各科室及工作人员对《条例》的认识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以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为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15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机构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法制性工作,工作量大面广,应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运行。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三是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信息公开为民政事业发展服务、为建立服务型政府服务。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由局其它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制定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应主动公开的事项,按计划定期公开。  

吐鲁番地区民政局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