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吐鲁番地区人防办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2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地委、行署有关文件要求,由地区人防办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统计时限是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吐鲁番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地址:吐鲁番市新区葡萄沟北路地区人防办,电话:8523950)。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我办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依法行政、反映人防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的大事来抓,专门成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科牵头承办、各科室分工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分管副主任与综合科长具体负责。按要求编制了地区人防办信息公开分类规范,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设立了地区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政务信息公开条目进行了信息录入和更新。多次组织信息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度,明确了法规政策,增强了责任意识,提高了工作能力。截止2014年底,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信息总数16条。其中人防动态信息11条,行业快讯2条,县市动态1条,行政许可1条,财政信息1条。 

(二)公开形式 

从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我办把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时按要求在该网站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底,没有收到公开信息的申请,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我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为民“办实事、解难事”,一年以来共收到咨询30条,主要涉及人防工程建设、人防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等内容,全部按要求回复和处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4年度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本年度本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为5万元,主要为设施设备、办公支出和业务培训等费用。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不公开人防经费预决算信息的通知》(国人防〔2012〕538号)要求,“人防是国防的组成部分,人防经费属于国防经费范畴,是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人防经费预决算信息不属于公开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严格按《条例》及自治区、地委、行署的相关规定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14年12月底,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事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先进单位还存在着不少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在下一步工作中本办将重点抓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要求,除保密范围外的所有政府信息能公开尽量公开,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内容。 

二是加大对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政府信息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种文件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吐鲁番地区人防办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