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商务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市商务局简介
根据《关于印发吐鲁番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吐市党办发〔2019〕31号,2019年3月15日印发),市商务局内设办公室、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对外贸易和投资科、招商科、会展管理科(葡萄酒产业办公室)5个科室。
二、主要职责职能
商务局负责对全市商品流通、物资流通实施行业指导和管理,制定实施办法和市场准则;负责对成品油等主要生活用品流通监管和拍卖、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的监督管理。
三、市商务局行政执法服务承诺
1、认真受理举报,对职能范围内的举报事项,做到有求必应、有举必查、有查必果,执法人员及时出勤,并及时反馈处置结果;
2、高度重视信访,认真做好登记、交办、处置和反馈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3、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杜绝乱作为、不作为、消极作为现象;
4、坚持规范执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执法对象一视同仁,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5、坚持阳光执法,严格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不索取、收受当事人的礼品礼金,不接受当事人的宴请,不利用职权牟取非法利益;
6、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为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作贡献。
以上承诺内容敬请公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995-8522857
四、商务举报投诉受理条件
(一)有明确的举报投诉对象或者危害后果;
(二)举报投诉内容属于职责范围,并有来源可靠地事实依据;
(三)属于辖区内行政处罚的范围;
(四)尚未进入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