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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598667/2022-00732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
  • 发文字号:吐市矿告字〔2022〕2号
  • 公开日期:2022-12-05

2022年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南部矿区34号大理岩矿普查等9个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南部矿区34号大理岩矿普查等9个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吐市矿告字〔2022〕2号)

为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培育和建立规范、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促进矿产资源有序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的通知》,经吐鲁番市人民政府批准,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吐鲁番市高昌区南部矿区34号大理岩矿普查等9个探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1.勘查矿种:大理岩矿、石膏矿、花岗岩矿、玄武岩矿、石灰岩矿、石英岩矿、砂岩矿、长石矿。

2.拟出让年限:3年。

3.出让探矿权名称、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出让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其他信息详见附件1。

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出让人: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东环路1969号

交易平台: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丝绸大道4100号吐鲁番政务服务中心八楼

网址: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tlfzw.cn)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近五年以来,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异常名录”。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本次探矿权出让方式为网上公开挂牌出让。

(一)公告时间: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时间:2022年12月5日10:00至2022年12月30日20:00。

(三)挂牌竞价时间:2023年1月3日10:00至2023年1月16日20:00。延时竞价于2023年1月17日11时开始,竞买人在线参加网上延时竞价,地点为吐鲁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tlfzw.cn/TPBidder/memberLogin),详情见“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帮助中心-《矿业权交易操作指南-竞买人》”。

(四)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可按照《矿业权交易操作指南-竞买人》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

(五)报名材料

1.竞买人一般情况表(附件2)。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彩色扫描原件正、副本)。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无授权委托人见附件4)。

4.竞买申请书(交易系统线上填报)。

5.竞买承诺书(交易系统线上填报)。

(六)资格确认

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交易平台在线进行资质审查,符合公告资质条件的竞买人,按要求缴纳保证金或提供吐鲁番市内任意一家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单)后(缴纳保证金的,须上传银行回单;提供保函(单)的,须上传保函(单)原件彩色扫描件),交易中心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

五、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探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一个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

(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三)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网上延时竞价确定竞得人,并即时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若无继续竞价的,则以挂牌期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竞得人按照系统提示即时与交易平台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同时按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0〕578号)规定,在《探矿权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矿业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四)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网、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10个工作日。

六、签订出让合同、办理探矿权登记

(一)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

(二)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后,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探矿权登记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买人须对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守信等原则的竞买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详见附件5)。

(二)参与的竞买人成为竞得人后,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同意按该文本签订相关文件。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及安全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双方应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三)竞买人不得以地质资料不详、政策发生变化、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要求。

(四)本次出让的矿业权仅为该区块的探矿权,不包括土地、林地、草原等其它使用权。

(五)竞买申请人必须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登录后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操作或授权操作。竞买申请人因其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竞买人参加竞买活动使用的计算机或网络环境遭到人为攻击和干扰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六)网上交易时推荐用IE10及IE11版本的浏览器。

(七)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八)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地等相关规定,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不接受信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

(二)本次出让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网、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网、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竞买人密切关注。

(三)竞买人需到实地踏勘的,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四)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或对交易矿业权有异议的,由交易中心和出让人负责解释。

十、咨询联系电话

出让方电话:0995-8621063

交易平台电话:0995-8520797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5762819659

十一、附件

1.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表

2.竞买人一般情况表

3.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身份证明

5.挂牌文件

此次探矿权挂牌出让中,如有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私自向他人透露有关情况、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