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吐鲁番市第一批拟纳入“门诊慢性病”定点药店准入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关于“特药药店”定点药店与“门诊慢性病”定点药店一并纳入评估遴选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经过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申报、材料初审、评估小组专家现场评估等程序,2021年11月18日,经评估领导小组评估审议后,拟将符合条件的8家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慢性病”定点药店,从8家拟纳入“门诊慢性病”定点药店中遴选1家药店作为“特药药店”定点药店。现公示如下:
一、拟纳入“门诊慢性病”定点药店8家
(一)高昌区4家:
1.吐鲁番市康悦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一分店(新疆吐鲁番市人民医院南侧)
2.吐鲁番市康悦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分店(高昌区示范区杨海路商场B座1层101室)
3.吐鲁番市康悦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六分店(高昌区新编22区高昌路东侧43号(高昌区人民医院对面)
4.吐鲁番市康悦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八分店(高昌区新编十五区柏孜克里克路东侧广汇商业街2#地西二段103)
(二)鄯善县3家
5.吐鲁番市百川通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鄯善县第十八分店(鄯善县太阳岛对面G7商铺一层)
6.昌吉市达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鄯善县第十二分店(鄯善县滨沙购物广场门面房)
7.吐鲁番市百川通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鄯善县第十三分店(鄯善县好城时尚漫游街1层1002、1003号房)
(三)托克逊1家
8.吐鲁番市平民达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七分店(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滨河小区D03-107号,108号)
二、拟纳入“特药药店”定点药店1家
吐鲁番市康悦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八分店(高昌区新编十五区柏孜克里克路东侧广汇商业街2#地西二段103)
三、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 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吐鲁番市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基金监管科或吐鲁番市第一批拟纳入“门诊慢性病”定点药店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监督电话:0995-7600021(市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基金监管科)
0995-8531920(吐鲁番市第一批拟纳入“门诊慢性病”定点药店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吐鲁番市第一批拟纳入“门诊慢性病”定点药店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吐鲁番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代章)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