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吐鲁番市“转企升规”十条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2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全市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为全市经济持续向好发展增添新动力。吐鲁番市制定出台了《吐鲁番市“转企升规”十条措施》,为便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广大群众理解,现进行解读如下:

1.对个体工商户办理“个转企”的有哪些奖励措施?

对个体工商户办理“个转企”的奖励措施有以下几项:一是按照“一注一开”的原则和程序同步办理注销与设立登记,放宽转型企业名称登记,在不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留原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及行业特点。二是对个体工商户办理“个转企”实行分类奖励,转型为独立法人企业且入规纳统给予1万元奖励。

2.对工业企业升规入统有哪些奖励措施?

对工业企业升规入统的奖励措施有,首次升规入统工业企业给予6万元奖励其中,对新建月度入库企业再额外给予4万元奖励。

3.对服务业企业“小升规”有哪些奖励措施?

对服务业企业“小升规”奖励措施有,首次达标入库的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单位)给予6万元奖励其中,对新建月度入库的再额外给予4万元奖励。“分转子”“主辅分离”企业,当年达标入库给予10万元奖励。

4.对高新技术企业“小升规”有哪些奖励措施?

对高新技术企业“小升规”的奖励措施有,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试行)》(吐政办〔2023〕2号)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及资金奖励,凡首次达到规上标准的高新技术企业,再给予10万元奖励。

5.对符合条件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入库有哪些奖励措施?

对符合条件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入库奖励措施有,对当年成功申报入库纳统且当年完成建筑业产值1亿元以上的资质等级建筑企业、销售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6.对健全行业空白的企业有哪些奖励措施?

对健全行业空白的企业奖励措施有,对弥补全市国民经济空白行业“升规纳统”的第一家企业,再给予10万元奖励。

7.奖励资金是怎样发放的?

奖励资金发放遵循绩效优先、权责明确、标准科学、公平公正、规范管理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个转企”“小升规”企业,按照园区内、园区外企业分级分类予以奖励。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园区外企业,奖励经费从市本级科技发展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预算资金中予以保障。其中,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由市本级及各区县科技发展资金各列支50%。第一年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升规企业名单报市统计局审定后,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第二年由市统计局确定奖励企业名单及奖励资金规模,各行业主管部门按70%审批预算后,将奖励资金发放各受奖企业;第三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市统计局对受奖企业情况进行评估,对符合的企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完成剩余奖励资金发放,对已注销或转为规下的企业停止发放奖励资金;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园区内企业(含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需奖励资金从区县产业园区软实力提升工程资金,根据相关资金办法执行保障。

8.除资金奖励外还有其他优惠政策吗?

除了以上资金奖励外,还有融资贷款、要素保障、服务引导等方面有一定的优惠政策,主要有:一是对“转企升规”相关企业在融资贷款给予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开发“转企升规”金融产品,鼓励各金融机构向首次“转企升规”企业发放低利率贷款。二是在要素保障方面。对已列入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划或符合产业政策且“转企升规”企业新建的项目,优先保障用地、用林、用能、环评等要素需求。实施并联审批。按照“依法依规、无缝衔接”的原则,推行项目并联审批,依企业申请,其审批、核准、备案及报建审批事项采取“项目信息一次申报、申请材料一窗受理、审批过程并行协同、审批结果关联共享”,实行共享共联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三是服务引导方面。通过线上依托自治区“新疆政务服务网”“企业服务”专区建设运行情况,强化服务指导;线下依托各级政务服务机构涉企服务窗口开设“个转企”绿色通道,提供“一对一”帮办、代办服务,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提升“个转企”登记便利化高效服务

解读机关:吐鲁番市统计局

咨询电话:0995-852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