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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吐鲁番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02    浏览次数:    【字体:

放开吐鲁番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政策解读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6月1日起放开我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各车用天然气经营企业(加气站)根据市场经营及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销售价格。为确保放开吐鲁番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方案平稳实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1、什么是市场调节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

2、为什么要放开车用天然气价格?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明确指出,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市场决定价格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要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68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7]1941号)明确要求,加快推进天然气等能源产品价格市场化改革,对天然气能够放开的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要稳步放开由市场调节。

近年来,我国价格改革步伐大大加快,一大批商品和服务价格陆续放开,成品油、天然气、交通运输等领域价格市场化程度显著提高。2015年以来,全国大多数省份加快推进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先行放开了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2016年以来,疆内的克拉玛依、昌吉州、巴州、阿克苏、哈密、石河子市、乌鲁木齐市等地(州、市)也先后放开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放开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提高燃气企业保供能力,是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我市现有吐鲁番新捷能源有限公司、古洲燃气公司、鄯善县华宇燃气公司、托克逊鑫天山燃气公司等车用天然气经营企业6家,共有CNG加气站51座。目前,正常运行加气站31座,已经具备市场竞争条件。

3、车用气销售价格放开以后企业如何做

1根据《价格法》规定,燃气企业、加气站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车用气生产经营成本,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确定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价频次不宜频繁,调价幅度不宜过高,应做好与周边地区价格衔接,确保我市车用气平稳有序正常供应。

2)各车用天然气经营企业要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主动接受用户监督;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也不得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4、车用气销售价格放开如何加强价格监管?

放开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不是一放了之,而是价格管理职能从监管价格水平转移到监管价格行为上来。各区县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市场监测分析预警,密切关注辖区天然气市场供应、价格动态变化,及时防范价格异常波动;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大天然气价格检查和巡查力度,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气价、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和举报。

5.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解读单位:吐鲁番市发展委

政策咨询电话:0995-8522017


来源:吐鲁番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