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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推动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05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吐鲁番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推动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便于理解、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推动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对经济具有持久拉动力,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2022年4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对全面提振消费作出部署。6月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发〔2022〕12号文件精神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新政发〔2022〕61号),提出了九个方面46项具体政策措施。6月15日,自治区商务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新商发〔2022〕32号),全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促进消费的工作要求,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推动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旨在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有效促进消费持续恢复,以巩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全力稳住经济大盘。

二、制定思路

按照国家及自治区促进消费文件要求,对标各项具体任务,统筹做好政策衔接。围绕国家关于“努力推动经济回归正常轨道、确保运行在合理区间”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择取吸纳国家及自治区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同时,按照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短期支持和中长期促进相兼顾的要求,立足全市消费发展现状及问题,紧扣消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充分挖掘消费潜力,系统全面谋划促进消费具体措施,推动形成政策合力。

三、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推动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包括七个部分。

一是稳定增加汽车消费;二是促进居住类商品消费;三是释放餐饮消费潜力;四是开放公共消费场所;五是扩大旅游消费;六是大力促进电商消费;七是大力发展节日消费。从以上七大方面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增强消费信心,全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升级。

下一步,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推动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责任分工抓好落实,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完善工作措施,切实做好重点消费行业纾困、重要消费品促销、新兴消费业态升级等重点工作,确保市场主体和消费者享受红利。


来源:吐鲁番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