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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3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吐鲁番市地下水资源保护与管理,深入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促进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2022年5月23日,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吐鲁番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根据2018年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新疆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反馈意见和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有关整改方案中将“地下水禁采不到位,没有认真落实国家禁采、限采要求”列为整改任务,并对我市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报告>的通知》,吐鲁番市共划定了2个地下水超采区,分别为吐鲁番鄯善超采区(含高昌区和鄯善县)和托克逊超采区,均为浅层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在自治区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报告基础上,吐鲁番市于2018年组织编写了《吐鲁番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该方案。各区县人民政府也根据《新疆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报告》,制定了本行政区域的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

虽然全市及各区县在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但地下水位依然存在持续下降的情况,超采区治理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提出要求,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需、因水制宜、量水而行,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坚决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地下水水位与水量双控管理和严格的地下水用途管控解决地下水管理突出问题促进地下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吐鲁番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三、文件起草过程

市水利局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的要求,在实地调研、座谈了解的基础上,并依据国务院《地下水管理条例》、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强化水资源保护管理的实施意见》等上级相关政策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实施方案》初稿,征求了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国网吐鲁番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经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研究同意,于2022年5月23日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四、明确工作目标

《实施方案》以全面治理地下水超采为主要目标,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不断压减地下水超采量,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供水安全;修复地下水生态环境功能,对潜在危害加强观测,保障生态安全。按照“近期严格控制并基本治理、远期完全达标”治理要求确定阶段性目标:

近期2025年持续推进节水工程建设,不断退减农业配水面积,全市自2021年起累计退减农业灌溉面积17.8万亩将农业用水比例降至85%以下地下水供水量从2021年的6.02亿立方米压减到2025年的4.92亿立方米,压减量1.10亿立方米,水位下降速率控制在每年0.5m以内。

远期到2030年全市自2026起累计退减农业灌溉面积13.2万亩,地下水供水量从2025年的4.92亿立方米压减到2030年的4.03亿立方米,压减量0.89亿立方米,全面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使超采区地下水位全面稳定或回升,地下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明确十项主要任务

一是严格用水总量管控。区县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建立水资源承载力分区管控体系,严格区域用水总量红线管理。加强对已批复《吐鲁番市用水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实施的监管,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每个取用水户、落实到每眼机井

二是严格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强化用水定额管理,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要求。从严叫停节水评价不通过的规划和建设项目,对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审查不过关的项目,坚决不予批准取水,电力部门不得供电。

三是严格落实“四禁”政策。严格落实“禁开荒复耕、禁农业打井、禁节水增地、禁荒滩造林”的“四禁”政策,坚决杜绝新增灌溉面积。

四是科学稳妥依法有序推进退地工作。各区县要根据《吐鲁番市用水总量控制实施方案》逐年、分阶段制定并落实退地减水工作计划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强化监管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五是加强机井数量管控。实行地下水规划分区差别化管控,限采区控制机井数量,严禁新增地下水农业取水审批;超采区有序关停农业灌溉井按照“减二更一”比例削减农业灌溉更新井,有效落实地下水超采治理措施。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供水满足需求的,禁止取用地下水。

六是规范取水井用电管理。供电部门对未取得取水许可、未安装计量设施的机井不得安装电力设施和配售电机井配套变压器增容征求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并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对非法取水井依法拆除供配电设施停止供电

七是积极推进水源置换工程建设。要合理开发利用地表水资源,置换地下水灌溉面积,减少农业灌溉地下水用水量。充分利用水网工程联合调度,逐步置换地下水超采水量。

八是努力提升农业用水效率。分区域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力度。开展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推广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等技术促进农业节水提质增效

九是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开展节水控水行动,全力落实新疆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区域用水结构;持续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推进城镇节水改造和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制定并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实施方案,持续推动供水老旧管网改造

十是强化地下水监测监督。建立健全地下水监测体系,建立地下水水位动态变化情况通报制度,按季度、年度对各区县、乡镇地下水水位监测数据动态变化情况进行通报

明确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区县河湖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范围,实行“党政同责”,落实区县人民政府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突出实施效果。

二是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各区县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区域的《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细化措施,统筹组织推进工作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措施,强化责任落实

三是健全机制,保障投入。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治理资金

四是强化监督,提高管理水平。将超采区治理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年度考核体系按照超采区治理年度计划对超采区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五是强化地下水执法力度。建立地下水超采区执法联动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地下水超采区集中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地下水违法行为

六是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作用进行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



来源:吐鲁番市水利局